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63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1.60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4
年3月1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相应报告。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
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
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