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 座 32 层 100022
电话:+86 10 82255588 www.vtlaw.cn
北京 深圳 上海 成都 武汉 西安 长沙 杭州 海口 南京 广州 通州
昆明 福州 重庆 天津 合肥 郑州 太原 石家庄 大阪 香港(联营)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
)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并现场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等情况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 座 32 层 100022
电话:+86 10 82255588 www.vtlaw.cn
北京 深圳 上海 成都 武汉 西安 长沙 杭州 海口 南京 广州 通州
昆明 福州 重庆 天津 合肥 郑州 太原 石家庄 大阪 香港(联营)
(http://www.sse.com.cn/)依法披露。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史文玲女士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其中: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43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30,840,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992%。其中,
A 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4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11,913,64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470%;H 股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
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H 股股东
资格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协助认证。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包括视频方式)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 座 32 层 100022
电话:+86 10 82255588 www.vtlaw.cn
北京 深圳 上海 成都 武汉 西安 长沙 杭州 海口 南京 广州 通州
昆明 福州 重庆 天津 合肥 郑州 太原 石家庄 大阪 香港(联营)
的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核查,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
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清点和统计。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
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二)根据对现场会议投票结果所作的清点和统计以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股) (股) (%)
普通股 230,086,159 99.6731 753,046 0.3262 1,500 0.0006
其中:A 股 211,159,096 91.4739 753,046 0.3262 1,500 0.0006
H股 18,927,063 8.1992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二:《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股) (股)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 座 32 层 100022
电话:+86 10 82255588 www.vtlaw.cn
北京 深圳 上海 成都 武汉 西安 长沙 杭州 海口 南京 广州 通州
昆明 福州 重庆 天津 合肥 郑州 太原 石家庄 大阪 香港(联营)
普通股 230,087,159 99.6736 752,046 0.3258 1,500 0.0006
其中:A 股 211,160,096 91.4744 752,046 0.3258 1,500 0.0006
H股 18,927,063 8.1992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序号 名称 得票数(股)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史文玲女士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史春宝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岳术俊女士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鑫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
序号 名称 得票数(股)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
例(%)
选举史文玲女士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史春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 座 32 层 100022
电话:+86 10 82255588 www.vtlaw.cn
北京 深圳 上海 成都 武汉 西安 长沙 杭州 海口 南京 广州 通州
昆明 福州 重庆 天津 合肥 郑州 太原 石家庄 大阪 香港(联营)
选举岳术俊女士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鑫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序号 名称 得票数(股)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徐泓女士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郑忠良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关景南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
序号 名称 得票数(股)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
例(%)
选举徐泓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选举郑忠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选举关景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 座 32 层 100022
电话:+86 10 82255588 www.vtlaw.cn
北京 深圳 上海 成都 武汉 西安 长沙 杭州 海口 南京 广州 通州
昆明 福州 重庆 天津 合肥 郑州 太原 石家庄 大阪 香港(联营)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
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