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26-030 设置格式[leolech]: 字体: (默认)宋体, (中文)宋体, 五
号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删除[leol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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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 FILLMAN INVESTMENTS LIMITED(侨民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厦门灿坤”)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FILLMAN INVESTMENTS LIMITED(中文名:
侨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侨民投资”)的通知,因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
收盘价低于每股 2.40 港币,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侨民投资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数量为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0%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的 0.20%。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93)。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要求,
动管理》
侨民投资承诺,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将于公司股票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 2.40
港币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将结合敏感
期等因素考虑可执行性,且自公告首次增持计划之日起 6 个月内累计增持不低于
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0%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20%,若 6
个月实施期限结束,在其后的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在某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
于每股 2.40 港币时,侨民投资将与公司董事会继续商讨稳定股价的方案,以执
行 2012 年出具的承诺,并就公司股票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 2.40 港币的下一个
交易日启动第二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自公告首次增持计划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累计增持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现将相关增持方案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持有公司股票 4,621,5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公司控股股东侨民投
资、FORDCHEED EVELOPMENT LIMITED(中文名:福驰发展有限公司)、EUPA INDUSTRY
CORPORATION LIMITED(中文名:优柏工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为 82,830,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4.68%。
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中提及本承诺事项外,侨民投资在本公告披露日前的 12 个月内未
披露过任何增持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投资的相关承诺及说明,将于公司股票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 2.40 港币的下一
个交易日启动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低于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0%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20%,
若 6 个月实施期限结束,在其后的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在某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仍低于每股 2.40 港币时,将就公司股票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 2.40 港币的下一
个交易日启动第二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自首次公告增持计划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累计增持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 2.40 港币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虑可执行性,且自首次公告增持计划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上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侨民投资将通知公司披
露是否顺延实施。
如 6 个月实施期限结束,在其后的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在某个交易日收盘
价仍低于每股 2.40 港币时,侨民投资将与公司董事会继续商讨稳定股价的方案,
将就公司股票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 2.40 港币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第二次增持
公司股票的计划。
作为控股股东履行相关承诺,稳定公司股价。本次增持计划是基于侨民投资为公
司控股股东的身份,如侨民投资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将不再实施增持计划。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对侨民投资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锁定的,从其规定。
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跌而导致增持股份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导致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除权除息事项,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设置格式[leolech]: 字体: 加粗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