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 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5 0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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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Shenzhen Xuanda CPAs(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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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FAX):      0755-8610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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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Shenzhen Xuanda CPAs(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
                          “公司”)转来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11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我们作为宇顺电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现就问询函中需由年审会计师说
明的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一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7 亿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3.25 亿元,分别
同比增加 48.64%、50.45%,根据年报披露的在职员工数量,你公司人均营业收入同
比增加 62.68%;实现利润总额-0.0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
利润)-0.15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0.16
亿元,分别同比增加 91.49%、16.99%、26.36%,其中扣非后净利润已连续十四年为
负值。
  你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为 281.86 万元,涉及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主要为物业租赁、材料销售、贸易业务、废品销售收入。本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项目直接影响你公司本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能否满足 3 亿元标准,对你公司股票
是否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影响重大。
  请对照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第四
部分第二节相关规定,详细说明本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具体构成及扣除依据,是
否存在应扣未扣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2)请结合你公司液晶
                                   -1-
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IDC 业务、仪器仪表与安防设备、电气设备及其他业
务的行业与市场情况、收入和成本构成、毛利率,以及公司资金流动性情况、资产减
值损失、2026 年一季度经营数据等,详细说明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十四年亏损
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情况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
确定性。
   (3)你公司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119.20 万元。请详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的
具体构成,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请说明你公司
人均营业收入变动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与同行业公司情况相比是否存在重
大差异。
   (5)请结合前述情况,逐项核查说明你公司是否触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是否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6)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
(2)
  (3)
    (4)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
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问题(1),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合理准确,与以前年度是否一致。
有的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否存在将其他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混同的情况。
能够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审慎判断是否与公司正常业务相关。
约定的租赁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与租赁收入明细表进行核对;
检查租赁收入计算的准确性。
检查样本对应的销售合同、销货签收单、销售发票及银行收款凭证等单据。
质、交易背景、真实性;对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时点、金额、成本结转依据、配比性执
                   -2-
行重新计算与细节测试,核查比例 100%,核查支撑资料完整性、充分性。
行回单等单据。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将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物业租赁收入、材料销售收入、
贸易业务收入、废品销售收入、安保服务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合理准确的,
除以上收入扣除项目外,本年度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列示完整,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2026 年修订)》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要求,公司回复合理,符合营
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
  针对问题(2),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示模组、IDC 业务、仪器仪表与安防设备、电气设备等业务板块行业发展趋势、市场
竞争格局、业务经营现状等情况。
成本结转口径,核对各业务毛利率,分析毛利率长期偏低的真实原因。
用、财务费用发生明细情况,分析刚性费用支出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程度。
测算底稿,核查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合理性与完整性。
资金流动性、资金周转效率及整体财务承压情况。
向对比,研判公司经营亏损与行业趋势是否一致。
告、订单台账、客户回款明细,核实一季度经营实际变动情况,验证亏损收窄、经营
改善趋势的真实性。
                     -3-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十四年亏损,核心根源为传统液晶显示屏及模块、
触控显示模组主业深陷行业存量竞争,终端需求疲软、产品售价持续走低,叠加业务
体量偏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原材料与各项制造固定成本偏高,致使该板块长期低毛
利甚至亏损,持续拖累整体经营业绩。
  公司各类业务在经营模式、盈利逻辑及行业属性上均与同行业保持一致,仅在业
务布局、发展阶段、产品定位方面存在区别,不存在实质性重大经营差异。
  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先后布局高端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安防及 IDC 业务,
形成三大主业协同发展的多元经营格局,有效提升经营抗风险能力,叠加经营基本面
逐步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以上情况的回复合理,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针对问题(3),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
损益合计 119.2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说明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342.85
                                              产生的净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1,250,000.00   主要系政府补贴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主要系公司长芯贰号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2,472.50   基金确认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动收益
                                              主要系赔偿款、违约金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2,185.00
                                              等其他收支
                                              主要系个税手续费返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9,582.40
                                              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6,995.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4,910.52
             合计                1,191,990.87
                         -4-
会计核算科目,复核非经常性损益归类划分标准,核查是否存在经常性损益与非经常
性损益混同列报情形,核对报表列报数据与明细账、凭证数据一致性。
折旧、处置收款付款银行流水;复核处置损益计算过程,核实处置行为真实发生,确
认该类损益具备偶发性,不属于日常经营活动范畴,核查会计处理合规性。
体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复核政府补助的性质,区分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补助类
型,判断其是否属于与日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是否具有偶发性的补助,以确认
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准确性。
值报告、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复核公允价值估值方法、估值参数、测算逻辑的合理
性与一贯性;核查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确认财务性投资属性,核实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偶发不可控,符合非经常性损益认定标准,复核当期变动金额确认准确。
行流水、结算单据;核实收支形成原因、业务背景,区分经营纠纷、合同违约等不同
情形,确认该类收支均为偶发事项,与公司日常主营业务无关联,核实入账金额及归
属期间准确无误。
核对计算结果与实际到账金额一致;查阅手续费返还相关财税政策依据,结合监管口
径确认其非经常性属性;核查银行收款凭证及账务处理,确认核算规范、披露完整。
杜绝跨期确认损益调节利润行为;对照监管披露要求,核查年报附注中非经常性损益
分项列示、事项说明、金额披露是否完整准确。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构成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净损益、政府补
贴、长芯贰号基金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赔偿款、违约金等其他收支、个税手续费
返还。公司本期确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相关依据充分,金额准确,会计处理符合《企
                  -5-
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的规定,相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回复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问题(4),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金额真实、准确、完整。
数统计口径一致性,确保人均营收计算基数准确无误。
核对营收增速、人员增速、人均营收增速三者勾稽关系。
数量,分板块分析人均创收变动原因,厘清整体变动驱动因素。
入数据,对比分析行业整体营收变动趋势、行业人均创收变动趋势。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人均营业收入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 且该指标与同行业相比无重
大差异。公司人均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本年度新增人均收入规模大的 IDC
业务,IDC 业务人均营业收入规模远高于原有业务,令人均营业收入增幅大于营业收
入增幅;原有业务方面,公司进行精细化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推动高价值产品销售,
令原有业务人均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问题二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
称中恩云项目公司)100%股权。年报显示,你公司将中恩云项目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将购买日确定为 2025 年 12 月 1 日,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完成 100%股权过户
的工商登记手续。上述交易形成商誉 19.99 亿元,占本年度末净资产的 925.28%,你
公司未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中恩云项目公司主要从事 IDC 业务,为你公司本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贡献营业收入 0.81 亿元、净利润 0.28 亿元,毛利率为 51.44%。
                          -6-
  (1)根据你公司公告,上述重大资产收购期间,你公司与交易对方执行了中恩
云项目公司过渡期管理措施。请说明过渡期管理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过渡期
损益的归属安排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年报显示,上述购买日的确定依据为股权转让款已支付 51%,控制权已转
移。请结合中恩云项目公司董事会改组、高管委派、关键物品与资料交接、购买款项
支付进度、过渡期管理措施执行情况、工商变更登记等关键节点的时间及完成情况,
详细说明你公司确定的中恩云项目公司并表时间、并表比例及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
  (3)请结合中恩云项目公司 IDC 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资金和技术需求、行业
供需情况、客户认证周期、客户结构、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
详细说明中恩云项目公司上述业绩实现的商业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开发周期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订单获取方式(招投标、商务谈判等)、客户名称、销售合同条款
及金额、服务期间、结算方式、验收单据、资金流水、能源消耗与产量的匹配关系(请
提供水、电消耗数据佐证)等。
  (4)请结合对问题(3)的回复,说明中恩云项目公司 IDC 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
质,是否已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提升,是否存在贸易性质,
IDC 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时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
的情形,该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请说明你公司 IDC 业务的主要成本构成,包括电费、折旧摊销、运维费、
工资等的具体金额及占比,对比同行业公司 IDC 业务的毛利率水平、成本结构、定价
模式,说明你公司 IDC 业务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由关联方代为承担成本费
用的情形。
  (6)请列示中恩云项目公司 IDC 业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与你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说明该业务开展
中是否存在与你公司现有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你公司该业务对客户、
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7)请对照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7-
第四部分第二节相关规定,说明你公司 IDC 业务收入是否需作营业收入扣除处理。
  (8)请结合中恩云项目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状况、历史业绩、经营计划、主要客
户稳定性、毛利率变动情况等,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组的认定、关键假设、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参数的
选取依据及合理性,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9)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
明实施的核查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针对问题(1)(2)的核查,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决议、股东会决议、协议审批流程等执行测试,评价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了有
效执行。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备忘录、确认函等交易文件。
管理措施实际执行情况,了解过渡期损益安排。
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章程修正案,是否已按交易进程变更登记。
关键物品与资料的移交情况。
对价的安排及融资渠道。
                   -8-
  针对问题(3)-(7)的核查,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合理性和是否建立健全,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评估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
了有效执行。
况、收入成本结构等。
准、付款条件、结算方式、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等,并与管理层讨论相关业务收入确
认原则的合理性,分析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和条件,识别企业交易身份是主要责
任人或代理人。
依据的真实性、充分性及合理性。
成本资源消耗合理性,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是否与项目规模相匹配;对固定资产执行
折旧测算,分析折旧费用分摊合理性;分析成本结构,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准确性。对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及营业收入全额实施函证:2025 年 1-11 月,函
证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5,483.77 万元、营业收入 85,051.38 万元,发函比例 100%;
发函比例 100%。对主要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余额及采购额执行函证:2025 年 1-11 月,
应付账款发函金额 10,442.78 万元,发函比例 97.18%;采购额发函金额 38,863.89
万元,发函比例 88.71%。2025 年 12 月,应付账款发函金额 10,704.60 万元,发函比
例 98.66%;采购额发函金额 2,955.47 万元,发函比例 73.69%,回函情况详见“(二)
核查情况 1”。
商,实地核实交易背景、交易规模、合作模式及业务往来真实性。走访的 1 家客户,
                         -9-
额 25,483.77 万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100.00%;2025 年 12 月收入 8,101.17 万元、
占营业收入确认金额的 100.00%,应收账款余额 17,153.31 万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
额 100.00%。走访的 4 家核心供应商,2025 年 1-11 月采购额合计 33,246.49 万元、
占采购额确认金额的 75.88%,应付账款合计 8,060.29 万元、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付账款合计 8,188.33 万元、占应付账款年末余额 75.47%。
及履约能力,识别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析中恩云相关指标是否合理。
断 IDC 业务收入是否需做营业收入扣除处理。
   针对问题(8)的核查,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是否有效。
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设、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关键指标的合理性。
估参数和关键假设进行复核。
   (二)核查情况
                           - 10 -
万元,营业收入发函金额 8,101.17 万元,发函比例均为 100%。本次全部函证均已收
回,无未回函情形。
   本次客户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核对相关原始
单据。调节后最终确认金额:2025 年 1-11 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25,483.77 万元、对
应营业收入 85,051.38 万元;2025 年 12 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7,153.31 万元、对应
营业收入 8,101.17 万元。差异成因:公司向该客户提供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服务,同
时配套提供移动宽带服务、研发楼综合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租金、宽带费、
研发楼服务费统一纳入结算并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而客户回函仅统计固定资产租金
部分,未包含配套服务款项,进而形成口径差异。我们已逐项核对差异明细,取得销
售租赁合同、订单、结算单、双方对账单、记账凭证、银行回款单据等佐证资料,完
成函证调节表。经核查,双方差异仅为对账范围口径不同,不存在会计错报。
     项目
                   应收账款             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             营业收入
发函金额(元)            254,837,663.44    850,513,770.28      171,533,054.03   81,011,672.60
报表余额/发生额(元)        254,837,663.44    850,513,770.28      171,533,054.03   81,011,672.60
发函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回函金额(元)            254,837,663.44    850,513,770.28      171,533,054.03   81,011,672.60
回函占报表金额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说明:因中恩云项目公司购买日为 2025 年 12 月 1 日,故对中恩云 2025 年度函
证分为 2025 年 1-11 月和 2025 年 12 月两个期间。
万元,占报表余额/发生额的比例分别为 97.18%、88.71%,本次函证除一家供应商未
回函外,其他均已回函,具体回函情况如下:
   回函相符部分:供应商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应付账款金额为
                                    - 11 -
   回函不符部分:供应商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
核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最终确认金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2,951.06 万元、对应
采购额 4,513.51 万元,供应商应付账款账面调整差异金额-298.15 万元。函证不符
原因主要系公司根据结算单暂估工程款和代垫环保税的差异。我们已逐项核查差异原
因,核查了差异形成的采购合同/订单、记账凭证、入库单、发票、对账单、付款凭
证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应付账款及采购额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并完成函
证调节表,经核查,不存在会计错报。
   回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应付账款为 10,405.83 万元,采购额
为 38,863.89 万元。
   未回函金额:应付账款 36.95 万元,采购额 0.00 万元。针对未回函的部分,
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包括检查采购合同、订单、入库单、发票、付款凭证等支持性
文件,未发现异常。
万元,占报表余额/发生额的比例分别为 98.66%、73.69%。本次函证未回函供应商 1
家,其他均已回函。
   回函相符部分:供应商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应付账款金额为
   回函不符部分:供应商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
核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最终确认金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5,570.96 万元、供应
商应付账款账面调整差异金额-275.23 万元。函证不符原因主要系公司根据结算单暂
估工程款和代垫环保税的差异。我们已逐项核查差异原因,核查了差异形成的采购合
同/订单、记账凭证、入库单、发票、对账单、付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应
付账款及采购额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查,不存在会
计错报。回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应付账款为 10,667.66 万元,采
购额为 2,955.47 万元。
                          - 12 -
  未回函金额:应付账款 36.95 万元,采购额 0.00 万元。针对未回函的部分,
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包括检查采购合同、订单、入库单、发票、付款凭证等支持性
文件,未发现异常。
    项目
               应付账款              采购额                 应付账款              采购额
发函金额(元)        104,427,803.05    388,638,892.11      107,046,045.59    29,554,651.31
报表余额/发生额(元)    107,459,449.35    438,120,781.67      108,495,336.84    40,108,235.49
发函比例                  97.18%               88.71%           98.66%           73.69%
回函金额(元)        104,058,312.49    388,638,892.11      106,676,555.03    29,554,651.31
回函占报表金额比例             96.83%               88.71%           98.32%           73.69%
建筑物场地及数据中心全套设备设施,包括机柜、供配电系统、散热制冷系统、柴油
发电机、UPS 不间断电源等基础设备设施,我们对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执行全面盘
点,盘点比例 99.98%,核查中恩云生产经营活动的实物资产基础。本次固定资产盘
点未发现账实不符、资产毁损、闲置未报备、账外资产等异常情况,盘点无差异。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关规定。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
服务的价值提升,不存在贸易性质,IDC 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时点真实、准确,不
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该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
的情形。
                                  - 13 -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该业务开展中
不存在与公司现有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公司该业务对现有客户存在
依赖;鉴于该情形是批发模式的行业特点,而公司该业务资源优质且稀缺、市场需求
强烈,故该情形不会对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该业务对第一大
供应商即电力供应商依赖度较高,系 IDC 和电网行业特点所致,不会对该业务持续经
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该业务其他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相关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问题三
形成商誉 0.33 亿元,占本年度末净资产的 15.33%,你公司未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
备。报告期内,上海孚邦实现营业收入 1.29 亿元、净利润 0.13 亿元,主要从事的仪
器仪表与安防设备、电气设备两项产品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42.95%、17.84%。
  (1)请结合上海孚邦仪器仪表与安防设备、电气设备业务的经营模式,说明两
类产品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已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
值提升,是否存在贸易性质,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时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
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该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毛利率水平是否符合行业实际。
  (2)请列示上海孚邦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
营业务、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与你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说明该业务开展中是否存在
与你公司现有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你公司该业务对客户、供应商是
否存在重大依赖。
  (3)请对照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第四部分第二节相关规定,说明上海孚邦各项业务收入是否需作营业收入扣除处理。
  (4)请结合上海孚邦所处行业竞争状况、历史业绩、经营计划、主要客户稳定
性、毛利率变动情况等,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组
                     - 14 -
的认定、关键假设、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参数的选取依
据及合理性,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5)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请评估师对问题(4)进行核查,说明实
施的核查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项目组针对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孚邦”)仪器仪表与安防设
备、电气设备业务的经营模式,围绕商业实质、业务模式稳定性、价值提升、贸易属
性、收入确认依据及时间点、收入跨期或提前确认、收入确认方法合规性以及毛利率
合理性等核心事项,执行了专项核查。核查工作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要求。
  针对问题(1)的核查,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取销售业务等单据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评估与销售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
否得到了有效执行。测试结果满意,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异常情况。
气设备业务的经营模式。
梳理合同关于货物交付、客户签收、结算节点、付款条件等核心内容;结合企业会计
准则收入确认相关规定,复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合规性,核查收入确认时点的选取、
确认依据的充分性是否符合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标准,核查本年度收入确认政策的
执行是否保持前后一致、无重大变更,确保收入确认政策一贯性执行。
取 2026 年 1-3 月订单明细,分析业务持续性。
时点,核查判断公司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拥有定价自主权及货物控制权,是否承担主
                       - 15 -
要责任。
及回款流水等相关单据,核查金额占仪器仪表与安防设备、电气设备业务收入的比例
超过 75%。
达 80%以上,核对业务单据归属会计期间,核查是否存在人为提前确认收入、延后确
认收入等跨期核算行为。
确认交易的真实性,项目组实地走访上海孚邦 6 家核心客户,实地核实交易背景、交
易规模、合作模式及业务往来真实性。走访的 6 家核心客户收入合计 8,315.93 万元,
占营业收入确认金额的 64.60%;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6,991.67 万元,占应收账款年末
余额 87.90%;合同资产余额合计 387.35 万元,占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77.99%。
原因及成本构成合理性,核查异常毛利交易及定价公允性。
  (二)审计结论
  公司仪器类业务模式为:从第三方采购硬件+现场安装调试+软件植入+客户验收,
已形成稳定的服务模式。在常规仪器类业务中公司主导全流程服务,依托自研技术完
成软硬件整合调试与功能优化,打造一体化增值产品对外交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及其应用指南相关规定,企业在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
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时,核心在于评估其是否能够控制相关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
的使用权及主导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和业务实际情况,
上海孚邦在常规仪器业务中属于主要责任人,购销业务独立,拥有自主定价权,在客
户验收前能够有效控制相关商品并承担存货风险,属于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
资产控制权,经过组装调试、软件安装,显著提高产品性能后,再转让给客户的情形,
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个别仪器业务项目履约模
式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采用净额法核算的项目,其业务实
                       - 16 -
质仍归属于仪器类主营业务范畴。该类业务公司依托自有知识产权提供软硬件一体化
技术增值服务,盈利核心为技术增值收益,和盈利主要依靠购销价差的贸易业务存在
本质区别,不具备贸易业务特征。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收入比例为 2.98%。净额法业务均为 2025 年新增客户,基于
审慎原则,参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3 年年报工作的通
知》中相关规定,考虑公司对所交易商品价格具有较强决定权的证据充分性有所欠缺,
相关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收入。
  公司电气设备业务模式为:从第三方采购硬件+现场安装调试+软件植入+客户验
收,已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在常规电气业务中主导整个服务,通过自研技术实现软
硬件的深度集成与性能升级并形成一体化增值产品对外交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任人还是代理人时,核心在于评估其是否能够控制相关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的
使用权及主导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和业务实际情况,
公司在常规电气业务中作为主要责任人,购销业务独立,拥有自主定价权,在客户验
收前能够有效控制相关商品并承担存货风险,属于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
控制权,经过安装调试、软件植入,显著提高产品性能后,再转让给客户的情形,用
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个别电气设备业务项目履约模式较难
充分支撑总额法确认,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采用净额法核算的项目,其业务实质仍
归属于电气类主营业务范畴。该类业务公司依托自有知识产权提供软硬件一体化技术
增值服务,盈利核心为技术增值收益,和盈利主要依靠购销价差的贸易业务存在本质
区别,不具备贸易业务特征。
  安华项目 2025 年度销售金额 7,864.68 万元,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1,241.37 万元,
占公司 2025 年度收入比例为 3.79%,安华项目收入按净额法核算主要依据:
                        - 17 -
  综合判断上述情形后,基于审慎原则,安华项目收入按净额法核算。
  N 项目由公司总部及上海孚邦联合承接,2025 年度销售金额 6,799.70 万元,按
净额法确认收入 83.26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收入比例为 0.25%。N 项目收入调整为
净额法的主要依据:N 项目属于招标类工程采购项目,一般而言,市场化议价与调价
空间较小。基于审慎原则,参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3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考虑企业对所交易商品价格具有较强决定权的证据
充分性有所欠缺,N 项目收入按净额法核算。
  综上,上海孚邦仪器仪表与安防设备、电气设备业务具备商业实质,已形成稳定
业务模式,已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提升,不存在贸易性质,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依
据及时点真实、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该业务采用的收入确
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毛利率水平符合行业实际。公司对以上问
题的回复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问题(2)的核查,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核查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上市公司内控及披露规则。
  (一)审计程序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第三方工具,对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失信、被执行、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涉诉、股权冻
结、董监高人员进行穿透核查,通过交叉比对,排查是否存在重叠或隐性关联。
查表,包括持股 5% 及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
亲属。
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业务模式、结算方式、定价原则等,并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 18 -
项目组实地走访上海孚邦 6 家核心客户,实地核实交易背景、交易规模、合作模式及
业务往来真实性。走访的 6 家核心客户收入合计 8,315.93 万元,占营业收入确认金
额的 64.60%;应收余额合计 6,991.67 万元,占年末余额 87.90%;合同资产余额合计
为签订合同的客户本身,付款方是否为供应商本身,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和第三方代
付的情形,排查是否存在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异常资金往来或资金闭环迹象。
技术与产品关联性。
交易。
年度应收账款发函比例为 98.97%,回函比例为 97.21%,营业收入发函比例为 88.94%,
回函比例为 87.55%。
  (二)审计结论
  经检查,公司报告期上海孚邦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与上市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
利益安排。不存在与现有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收入。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
重大依赖。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问题(3)的核查,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是否合理准确,与以前年度是否一致。
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混同的情况。
                          - 19 -
是否能够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审慎判断是否与正常业务相关。
依据。
                  》第四部分第二节相关规定。
约定的租赁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与租赁收入明细表进行核对;
检查租赁收入计算的准确性。
与主营业务的关联性,检查相关交易的商业背景、交易对手方关联关系、资金流向及
物流记录。判断交易是否具有真实商业目的。
  (二)审计结论
  报告期内上海孚邦仪器仪表、安全防护、电气业务相关收入均不属于《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第四部分第二节规定的应扣除收
入范畴,无需作营业收入扣除处理。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问题(4)的核查,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风险,初步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了解商誉所属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认定,
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
的合理性。
                    - 20 -
估参数和关键假设进行复核。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上海孚邦经营业务具有真实性,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假设和预测数据合理,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2025 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合理、恰当的。公司对以上
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四
  报告期内,你公司原有的液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两类产品分别实现营
业收入 0.29 亿元、0.84 亿元。
  (1)请说明你公司上述两类产品业务的经营模式、行业情况、供应商和客户结
构等较以往年度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时点是否真实、准确,
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毛利率水平是否符合行业实际。
  (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人及财务人员,了解两类产品业务经营运作模式、行业市场情况,核对近两年供应商
合作清单、客户销售清单,对比上下游合作主体、合作规模变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
结构性重大调整。
销售业务等单据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评估与销售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
得到了有效执行。测试结果满意,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异常情况。
物交付、客户签收、结算节点、付款条件等核心内容;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21 -
——收入》相关规定,复核公司该两类产品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合规性,核查收入确
认时点的选取、确认依据的充分性是否符合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标准,核查本年度
收入确认政策的执行是否保持前后一致、无重大变更,确保收入确认政策一贯性执行。
流运单、对账单、销售增值税发票、财务记账凭证及后续银行回款单据,交叉核验交
易真实性、金额准确性,细节测试金额超过 9000 万元,核查比例超过 80%。
务单据归属会计期间,核查是否存在人为提前确认收入、延后确认收入等跨期核算行
为。抽取截止日前 1 个月、截止日后 3 个月的凭证及单据等收入确认依据,核查比例
超过 50%。
等,并确认销售交易的真实性。
括对本年度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
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核查公司毛利率水平合理性。
  (二)核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仪器仪表、安全应急
装备、电气设备、IDC 收入,本年度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销售收入为
  针对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项目组执行了销售与收款循
环内部控制测试、穿行测试、细节测试、截止测试,测试的控制活动包括销售合同及
订单的签订、收入时点确认、物流记录核查、记录应收账款、收款、开具发票、与新
增客户承接有关的业务活动、与顾客档案及时维护有关的业务活动等。
  针对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项目组结合客户的销售金额、
期末应收余额、报告期的收入变动、是否新增客户等维度抽取样本,通过采用积极式
                        - 22 -
函证方式,函证本期交易发生额、期末往来余额等信息。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
示模组业务收入发函金额 10,934.18 万元,占本期该类型收入确认金额的 96.44%。
本次全部函证均已收回,无未回函情形。
  回函相符部分:客户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 3,276.37 万元,占
发函金额的 29.96%。
  回函不符部分:客户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核
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确认金额为 7,657.82 万元。回函不符主要系入账时点不同
导致暂时性差异:国内销售,公司按客户签收货物确认收入、客户以取得发票入账;
出口销售,公司以出口完成结关时点确认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客户以实际提取货物
作为账务入账时点。我们已逐项核查差异原因,获取了差异形成的销售合同/订单、
记账凭证、送货单、出口报关单、提单、对账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
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查,不存在会计错报。回
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 10,934.18 万元,与发函金额完全匹配。
  针对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项目组实地走访该业务板块
第一大客户,收入金额 52,480,315.60 元,占液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业务
收入的 46.29%;及本期新增大额交易的一家客户,收入金额 8,652,757.64 元,占液
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业务收入的 7.63%;同时对 5 家核心供应商,开展实
地访谈核查,实地核实上下游交易背景、交易规模、合作模式及业务往来真实性。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本年度,公司液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业务经营模式、行业经
营环境、主要供应商结构及核心客户结构较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业务经营
调整均为正常经营策略优化,具备合理商业背景。
  公司两类产品收入确认依据充分,收入确认时点准确合规,所采用的收入确认核
算方法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政
策执行统一连贯,未核查发现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等不合规情形,业务
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结合行业整体经营态势、市场价格变动及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实际综合研判,公司
上述两类产品毛利率波动及整体盈利水平具备合理性,与行业整体经营现状相契合,
                       - 23 -
毛利率水平符合行业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五
  报告期内,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2 亿元,同比增
长 404.62%,由负转正;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8 亿元,主要为收购子
公司支付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96 亿元,主要系收到借款。
  (1)请结合你公司销售及采购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中恩云项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纳入你公司合并范围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包括采购付款周期及销售回
款周期)等,详细说明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与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趋势相匹配,是否存在年末集中回款或推迟付款的情形。
  (2)请详细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具体构成、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用于收购子公司的具体支付情况,包括支
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除收购子公司外,其他投资支出的具体内容及合理
性。
  (3)请详细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具体构成,如为借款,请列示借款对象及
其所借予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发生时间、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物、
还款情况、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源等。除借款外,是否存在其他融资方式,说明融
资成本及风险。
  (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逐项核查和分析。
结算方式、回款周期及付款周期。
查其于 2025 年 12 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合规性。
                      - 24 -
合并层面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
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趋势是否匹配。
推迟支付供应商款项等情形。
结算单据等原始凭证,核查比例达 80% 以上。
收购子公司支出与其他投资支出。针对收购子公司事项,获取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
充协议、购买协议之备忘录、交易确认函、工商变更登记、银行支付流水、记账凭证、
账务处理等资料,查阅收购协议内容、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条款、支付时间、交易对手、
交易对价支付金额并检查账务核算准确性。
财务资助、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性与合理性。
率、担保方式、还款安排。
  (二)审计结论
                    - 25 -
  基于上述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利润变动趋势匹配,不存在年末集中回款或推迟付款情形。
子公司相关具体支付情况披露真实、完整,除收购子公司外的其他投资支出具备合理
性。
准确,还款安排合理,除借款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的融资方式,融资成本及风险已充
分披露。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六
  报告期末,你公司流动比率 0.28、速动比例 0.27,均同比大幅下降;流动负债
合计 39.80 亿元,同比增加 2034.37%,占负债总额的 74.94%;资产负债率为 95.75%,
同比增加 50.92 个百分点;货币资金余额 5.66 亿元。
  (1)请说明你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列示主要借款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对象及其所借予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发生时间、用途、金额、期限、利
率、担保物、还款情况、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源等;如为向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
款,请说明借款利率的确定依据及公允性。
  (2)请结合你公司流动负债情况、采购和销售的信用政策、货币资金余额等,
量化分析你公司目前的货币资金状况对你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正常运营是否存在影响,
你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3)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负债各项目同比变动进行逐项拆解分析。
                         - 26 -
额、用途、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安排等条款。
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违规放贷等情形。
行业融资水平,评价利率公允性。
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情形。
金来源安排。
确性。
额的真实性、可用性及受限情况。
的覆盖能力。
排。
  (二)审计结论
  基于上述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整,借款对象及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非金融机构借款利率公允。
排,目前货币资金状况尚未对公司正常运营构成不利影响,公司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七
                    - 27 -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88 亿元,同比增加 161.89%,环比 2025
年三季度末增加 128.45%,坏账计提比例为 9.38%,其中账龄 1 年以内(含 1 年)的
应收账款占比 91.90%。报告期内,你公司未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 202.13 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3.72 万元。
  (1)请结合销售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本年度末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
性,与营业收入规模、增长的匹配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关
联方应收账款变动的合理性。
  (2)请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销售内容、金额、
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关联关系、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等。
  (3)请结合相关客户情况、账龄、应收账款周转率、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你
公司本年度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收回的
应收账款。
  (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度信用政策是否放宽、调整;结合业务拓展、下游客户结算惯例,分析应收账款大幅
增长的经营背景,核对营业收入规模变动与应收余额变动逻辑关系,排查是否依靠放
宽信用政策虚增收入与应收账款。
发票确认时点,核查是否存在年末集中赊销、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从而虚增
应收账款的情形;核对大额赊销业务商业实质,核实交易真实性。核查截止日前后 1
个月的凭证及单据等收入确认依据,核查比例超过 80%。
来余额及发生额;查阅关联方交易合同、定价依据、结算账期,对比非关联客户信用
                       - 28 -
政策与交易价格,分析关联方应收账款增减变动原因,核查关联交易公允性与合理性。
年限、合作业务品类;核对销售合同、交易内容、结算条款、约定信用期;确认欠款
余额形成过程、账龄划分依据,复核账龄划分准确性;核查前五名客户当期交易流水、
历史回款记录、逾期情况,统计资产负债表日后实际回款进度与回款金额。
复核账龄数据真实准确,分析是否存在超过信用期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人为调整账
龄、延后划分逾期账款、掩盖长账龄欠款的情形,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放宽信用征信的
情况。对于新增大客户、报告期变动幅度大的客户、账龄长的客户核查原因,关注是
否存在新增大客户突击增加收入的情形。
周转水平,结合业务结算模式、行业通用账期,分析周转指标变动合理性,判断应收
规模增长与业务结算模式是否匹配。
损失率的计算方法是否与企业会计政策一致,是否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结
合债务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析、历史回款、期后回款等情况,评估坏账准备计提
的合理性。
账款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评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
合作情况与回款情况。
解客户当前经营状况、行业经营环境、历史回款履约情况;梳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明
细,核查挂账原因、对账确认情况,核实长期未收回款项具体成因及坏账准备计提情
况。
项形成过程、回款记录、检查债务人信用情况,评估管理层单独减值测试结果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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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及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二)核查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仪器仪表、安全应急
装备、电气设备、IDC 收入、其他收入。针对营业收入,项目组执行了销售与收款循
环内部控制测试、穿行测试、细节测试、截止测试,测试的控制活动包括销售合同及
订单的签订、收入时点确认、物流记录核查、记录应收账款、收款、开具发票、与新
增客户承接有关的业务活动、与顾客档案及时维护有关的业务活动等。
  针对销售以及形成的应收账款,项目组结合客户的销售金额、期末应收余额、报
告期的收入变动、是否新增客户等维度抽取样本,通过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函证本
期交易发生额、期末往来余额等信息。本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 32,742.69 万元,发
函金额 30,794.34 万元,发函占比 94.05%。本次函证回函金额 30,520.77 万元,回
函比例 93.21%。
  回函相符部分:客户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 14,390.65 万元,占
发函金额的 46.73%。
  回函不符部分:客户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核
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确认金额为 16,130.12 万元。回函不符主要系入账时点不同
导致暂时性差异:国内销售,公司按客户签收货物确认收入、客户以取得发票入账;
出口销售,公司以出口完成结关时点确认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客户以实际提取货物
作为账务入账时点。我们已逐项核查差异原因,获取了差异形成的销售合同/订单、
记账凭证、送货单、出口报关单、提单、对账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
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查,不存在会计错报。
  回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 30,520.77 万元。
  未回函金额 273.57 万元,针对未回函的部分,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替代程序
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发货物流单、签收单、客户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未发现异常。
  本期应收账款金额为 31,799.88 万元,发函金额 30,195.63 万元,发函占比
  回函相符部分:客户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 8,935.15 万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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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金额的 29.59%。
  回函不符部分:客户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核
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确认金额为 21,063.66 万元,客户应收账款账面调整差异金
额-119.27 万元。回函不符主要系入账时点不同导致暂时性差异:国内销售,公司按
客户签收货物确认收入、客户以取得发票入账;出口销售,公司以出口完成结关时点
确认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客户以实际提取货物作为账务入账时点。我们已逐项核查
差异原因,获取了差异形成的销售合同/订单、记账凭证、送货单、对账单、银行回
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应收账款的记录期间及余额准确性,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
查,不存在会计错报。回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 29,998.81 万元。
  未回函金额 196.83 万元,针对未回函的部分,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替代程序
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发货物流单、签收单、客户验收单及期后收款凭
证等支持性文件,未发现异常。
  项目组实地走访 9 家核心客户,实地核实交易背景、交易规模、合作模式及业务
往来真实性。走访的 9 家核心客户收入合计 22,613.09 万元,占营业收入确认金额的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同比、环比大幅增加,主要系合并范围扩大及业务结
构变化所致,应收账款变动规模与当期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整体具备合理性,与营收增
长规模相互匹配。
  我们执行收入截止性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的违规
情形;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交易背景清晰、定价公允、信用政策统一,关联方应收账
款增减变动具备合理商业实质,变动情况真实合理。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信息真实完整,对应销售业务内容属实,账龄划分准
确,约定信用政策执行一致,期后回款情况可验证,往来余额真实无误。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以一年以内短期应收为主,主要合作客户经营状况整体平稳,
历史款项结算履约记录良好,应收账款周转效率处于同行业合理区间,资产负债表日
后整体回款态势良好。对于存量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均为以前年度历史遗留往来,公
司已对该类款项足额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已冲减至零,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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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比例审慎,不存在应提未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形,相关信用
风险已充分覆盖。
  本期公司发生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收回及坏账核销业务,内部审批流程完
备,账务处理流程规范,相关会计核算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综上,公司期
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确认真实、计量准确、列报完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转回及核销账务处理合规,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相关列报内容及附注信息披露均符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八
  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753.09 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189.68
万元。
  (1)请说明合同资产的具体构成、对应项目情况、履约进度、预计收款时间,
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或无法结算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
  (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末应收未结算款项、质保金余额及本期交易额,合同资产发函金额 753.09 万元,占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的 100.00%。本次函证已收回部分金额为 587.35 万元,未回函部
分金额 165.74 万元。回函相符部分:客户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
执行了替代程序,包括检查合同资产对应的业务合同、发货清单、验收单据及期后回
款记录等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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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合理性。
—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结论
  基于上述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准确、完整。
关规定。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九
  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1095.63 万元,占本年度末净资产的 5.07%。
  (1)请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金额的计算过程和依据,对应主体未来期间能
否产生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当,执行重新计算程序验证金额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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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会计处理及税会差异。
可弥补亏损金额、剩余弥补年限。
键假设的合理性、依据充分性,判断盈利预测审慎性。
则第 18 号——所得税》。
  (二)审计结论
  基于上述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税会差异、可弥补亏损等匹配。
在不确定性,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得税》的相关规定,确认依据充分,未见不合理情形。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十
  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 1437.69 万元,较期初增加 166.47%,主要
为装修工程、园林建设等项目新增金额导致。
  (1)请结合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构成,说明长期待摊费用初始计量的确定方式
及公允性,后续摊销方式、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
  (2)请结合你公司产生长期待摊费用的实际业务情况,说明长期待摊费用增长
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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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限、摊销方法是否一贯执行。
生额、摊销金额及期末余额,复核账务处理准确性。
银行付款流水,核实装修业务真实发生、入账合规性。
  (二)核查情况
据。
成本入账、定价公允;摊销方式、摊销年限确定依据充分;本期长期待摊费用增长,
主要系中恩云相关主体于 2025 年 12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场地装修改造支出,初始计量按实
际成本入账、后续摊销及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长期待摊费用
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购中恩云项目,新增数据中心业务板块所致,增长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十一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2236.77 万元,较期初减少 76.32%;累计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549.31 万元,计提比例为 24.56%。报告期内,
你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227.24 万元,转回或转销 112.14
万元。
  (1)请按业务产品板块列示存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结合你公司生产计划、销
售订单、备货品类及其价格波动情况、存货周转率水平、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说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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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余额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存货性质、产品分类、产品价格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期末
存货的库龄结构及期后销售情况、转回或转销的存货具体去向等,说明计提、转回或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3)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期增加、本期减少及期末余额,复核存货构成及变动数据的准确性,重点核查发出商
品明细及大额结转项目;取得公司存货明细台账,核查存货构成、产品品类及库龄明
细。
结转等,核查对应订单、合同、出库记录、报关单、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凭证,验证
发出商品形成及结转的真实性、合规性。
否存在毁损、陈旧、过时、残次等情形。
否合理;与管理层沟通存货未来使用计划等,结合存货可变现净值测算情况,分析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是否充分,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产销量、库存量及成本变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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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性。
营业收入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口径是否一致。
  (二)核查情况
划、合同及订单的签订、商品验收、发票与付款、确认与记录负债、办理付款开具发
票、与供应商认证及信息维护业务活动等。
周转率及同行业对比分析资料、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数据、存货监盘记录、存货跌
价测试表、采购及销售业务凭证。报告期存货余额同比下降,系电气类项目大额发出
商品集中结转,同时显示屏板块外销订单集中报关确认收入、客户退货形成的发出商
品本期完成结转,导致发出商品余额下降。
发函。本期发生额发函金额 30,190.73 万元,函证回函金额合计 30,187.51 万元,回
函比例 99.99%,未回函金额 3.22 万元,针对未回函部分,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
  回函相符部分:供应商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 20,837.53 万元,
占发函金额的 69.02%。
  回函不符部分:供应商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
核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最终确认金额 9,349.98 万元。函证不符原因主要系记账
时点差异、采购暂估事项所致,公司按实物到货时点暂估入账,供应商以发票开具时
点确认应收款项,进而形成双方账面差额。我们已逐项核查差异原因,核查了差异形
成的采购合同/订单、记账凭证、入库单、发票、对账单、付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查,不存在会计错报。回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
合计 30,187.51 万元,与回函金额完全匹配。
  未回函金额 3.22 万元,针对未回函的部分,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替代程序包
括检查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验收单、付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期末余额发函金额 4,810.49 万元,函证回函金额合计 4,755.59 万元,回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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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函相符部分:供应商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 3,517.30 万元,
占发函金额的 73.12%。
  回函不符部分:供应商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
核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最终确认金额 1,238.29 万元。函证不符原因主要系记账
时点差异、采购暂估事项所致,公司按实物到货时点暂估入账,供应商以发票开具时
点确认应收款项,进而形成双方账面差额。我们已逐项核查差异原因,获取了差异形
成的采购合同/订单、记账凭证、入库单、验收单、对账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
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查,不存在会计错报。
  回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 4,755.59 万元,与回函金额完全匹配。
  未回函金额 54.90 万元,针对未回函的部分,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替代程序包
括检查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验收单、付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结合盘点程序,上海部分监盘日存货余额 595.72 万元,抽盘金额 486.24 万元,
抽盘比例 81.62%,深圳部分监盘日存货余额 1,418.29 万元(不含在产品、发出商品),
抽盘金额 1,084.35 万元,抽盘比例 76.45%。本次监盘覆盖主要仓储地点及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核心品类,重点抽查大额存货、存量较高及库龄偏长存货,实地核实存货
存放状态、实物数量、品相状况,排查是否存在毁损、呆滞、滞销、残次等情形,实
物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基本一致。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存货余额减少,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回、转销
与存货库龄、报废等实物流转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十二
  报告期内,你公司未对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
值准备。报告期末,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98.32 万元。
  (1)请结合产能利用率、技术迭代情况、资产使用状态等,说明本年度未对固
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请说
明闲置资产的具体情况及处置计划,是否已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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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资产使用管理流程及减值测试等相关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
计算表,核对资产账面余额、使用部门、启用时间及实际使用状态,复核折旧、摊销
计提的准确性。
核实资产入账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告,评估可收回金额的测算逻辑(包括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市场公允价值参考依据),
评价不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二)核查情况
体抽盘情况如下:
   类别       账面余额(万元)               抽盘金额(万元)         抽查比例(%)
固定资产             256,294.59            256,230.86         99.98
投资性房地产            11,907.22             11,907.22        100.00
使用权资产              2,066.96              1,960.17         94.83
  本次监盘覆盖了公司主要生产厂区、办公场地及核心资产项目,抽盘金额占比高,
能够有效验证资产实物的真实存在性及使用状态。监盘过程中,我们重点关注了资产
的实际使用状况、成新度、是否存在闲置、毁损等减值迹象,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同时,我们结合资产权属核查、折旧、摊销测算、减值迹象评估等程序,对上述资产
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减值计提充分性进行了核查,相关资产的确认、计量及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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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获取了访谈记录、资产评估报告等审计证据,结合在公开渠道获取的行业相关信息,
了解产能利用率、技术迭代情况。
度已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复核公司对于暂时闲置资产可收回金额测算的过程,公司闲
置资产金额占总资产比例较低,资产实物保存较好,仍具备相应的使用价值。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整体经营环境改善,本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投
资性房地产等整体资产使用状态良好,资产能够持续稳定产生经济利益流入,行业及
公司内部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出现《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
列明的减值迹象,本年度未计提上述类别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依据充分,具备合
理性。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十三
  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66.47%,
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70.13%。
  (1)请说明你公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具体情况,是否与你公司、公司持股比
例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
  (2)请说明你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具体业务内容,销售和采购集中度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近三年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对特定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
  (3)请结合你公司经营模式、客户和供应商结构、销售和采购合同约定的双方
权利义务等,说明是否存在合同履行风险和重大变更风险。
  (4)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
                (2)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
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 40 -
  针对问题(1),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第三方工具,对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的股权结构、董监高人员进行穿透核查,通过交
叉比对,排查是否存在重叠或隐性关联。
合作模式、定价机制,确认是否存在未披露关联关系、隐性利益往来。
其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与交易金额是否匹配,并当面访谈其业务负责人,确认其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备独立经营能力。
合同的客户本身,付款方是否为供应商本身,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和第三方代付的情
形,排查是否存在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异常资金往来或资金闭环迹象。
                                  《关于关
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声明》等资料。
  (二)核查情况
人通过第三方工具获取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含股东登记信息等),在此基础上进行了
交叉比对,未发现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
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存在隐性关联关系。
因涉密原因不方便接受访谈,我们对其 2025 年交易发生额进行了函证,函证回函金
额确认无误)。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四家客户和五家供应商经营现场照片和访谈
问卷,1 家未访谈客户的询证函回函。访谈中,受访者均表示与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况,抽查大额交易凭证,未发现存在第三方回款和第三方代付的情形。
                   - 41 -
易清单》
   《关联方情况调查表》等文件资料,声明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股东、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前五名客户
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
在关联关系。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针对问题(2),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式等;抽取大额交易的销售、采购发票、出入库单据、验收单、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
核实交易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及形成原因。
应商增减变动进行分析。
  (二)核查情况
销售/采购交易事项执行了细节测试,验证了业务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整,因此导致供应商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业务合同内容真实,销售和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未见异常。
  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结构出现明显调整,伴随 2024 年收购上海孚邦、2025 年
                    - 42 -
收购中恩云项目,公司新增电气设备、IDC 两大业务板块,客户群体随之变动。公司
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单一客户收入占比显著回落,整体客户集中风险逐步
降低。
商,且新增供应商存在年度间的替换,整体前五大供应商名单随业务结构调整出现明
显变化。近三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分属不同业务板块,覆盖了公司传统显示材料、新
增电气设备、IDC 等多个业务板块,不存在对单一或少数供应商的重大依赖的情况。
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十四
   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 1037.08 万元,同比增加 6.10%,占营业收入的 3.17%,
同比下降 1.27 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均费用化。2025 年你公司研发人员数量 43 人,
较 2024 年减少 13 人。
   (1)请结合你公司研发阶段、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研发投入费用化
处理是否符合研发实际,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说明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人员数量双降的具体原因,是否与
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新增 IDC 业务的发展战略相匹配。
   (3)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断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段,判断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
与完整性,检查相关原始凭证,核查比例占本期发生额的 70%以上。
                        - 43 -
及研发费用率水平。
整对研发方向及研发投入的影响。
发人员数量及结构变化原因。
披露真实性。
规定。
  (二)审计结论
  基于上述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际情况,与同行业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
新增 IDC 业务战略所致,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
  问题十六
  你公司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
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显示,你公司被查明存在对 2024 年开展的部分贸易
业务财务核算不审慎,对主要责任人判断不准确;部分成本、费用科目划分不准确等
问题。
  (1)请你公司自查 2025 年度是否仍存在上述类似问题或其他可能影响财务信息
披露准确性的问题,是否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特别是与财务报告
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
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 44 -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收款循环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评估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
付款条件、结算方式、退换货条件、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等,并与管理层讨论相关业
务收入确认原则的合理性,分析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和条件,识别企业交易身份
是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
等销售及发货以及期后对账和回款等过程资料,检查相关收入确认依据的真实性、充
分性及合理性。
等,并确认销售交易的真实性。
存在未识别潜在关联方关系和交易。
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
价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
  (二)核查情况
  我们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执行函证程序,发函及回函比例:
       项目          应收账款                       营业收入
发函金额(元)                      301,956,349.11      307,943,432.54
报表余额/发生额(元)                  317,998,790.04      327,426,862.76
发函比例                                94.96%              94.05%
回函金额(元)                      299,988,091.50      305,207,689.10
回函占报表金额比例                           94.34%              93.21%
                    - 45 -
  本期应收账款金额为 31,799.88 万元,发函金额 30,195.63 万元,发函占比
  回函相符部分:客户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 8,935.15 万元,占
发函金额的 29.59%。
  回函不符部分:客户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核
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确认金额为 21,063.66 万元,客户应收账款账面调整差异金
额-119.27 万元。回函不符主要系入账时点不同导致暂时性差异:国内销售,公司按
客户签收货物确认收入、客户以取得发票入账;出口销售,公司以出口完成结关时点
确认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客户以实际提取货物作为账务入账时点。我们已逐项核查
差异原因,获取了差异形成的销售合同/订单、记账凭证、送货单、对账单、银行回
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应收账款的记录期间及余额准确性,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
查,不存在会计错报。回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 29,998.81 万元。
  未回函金额 196.83 万元,针对未回函的部分,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替代程序
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发货物流单、签收单、客户验收单及期后收款凭
证等支持性文件,未发现异常。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 32,742.69 万元,发函金额 30,794.34 万元,发函占比
  回函相符部分:客户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 14,390.65 万元,占
发函金额的 46.73%。
  回函不符部分:客户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核
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确认金额为 16,130.12 万元。回函不符主要系入账时点不同
导致暂时性差异:国内销售,公司按客户签收货物确认收入、客户以取得发票入账;
出口销售,公司以出口完成结关时点确认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客户以实际提取货物
作为账务入账时点。我们已逐项核查差异原因,获取了差异形成的销售合同/订单、
记账凭证、送货单、出口报关单、提单、对账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
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查,不存在会计错报。回
                         - 46 -
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 30,520.77 万元。
  未回函金额 273.57 万元,针对未回函的部分,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替代程序
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发货物流单、签收单、客户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未发现异常。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本所会计师认为,关于《警示函》所述问题 2025 年度公司已按《企业
会计准则》规范核算,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
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十七
续聘的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一所)对你公司连续两
年收取的全部费用占其预估 2025 年度收入总额的比例可能超过 15%,可能影响其独
立性,故你公司拟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华兴所)。后又因改聘华兴所事项未获你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你公司改聘深
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宣达所)为你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1)请说明你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及决策过程,是否与正一所、
华兴所在会计处理、审计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是否存在未解决的重大事项,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了书面说明。宣达所是否涉
及《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如涉及,是否已依规执行相关程序。
  【会计师回复】
  与前任会计师沟通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
师的沟通》的要求执行了必要的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程序。2026 年 3 月 16 日,
                     - 47 -
本所在得到公司书面同意后,向承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深圳正一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送了《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函》,就(1)是否发现
该公司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2)与该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
存在的意见分歧;
       (3)与该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类似治理机构沟通的管理
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4)认为导致该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原因等问题与正一所进行了沟通。正一所针对上述问题已回函,回函文件显示
无异常情况。
通合伙)发送了注册会计师沟通函,华兴所没有书面回复。同时本所通过电话与华兴
所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华兴所会计师表示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综上,本所在宇顺电子的业务承接与审计过程中,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与正一所、华兴所在会计处
理、审计意见等方面不存在未解决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
独立性的要求》:“第五十条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从某一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
户收取的全部费用,占其收费总额的比例超过或可能超过 15%,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确定在对第二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之前,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相当于项目
质量复核的复核(以下简称发表审计意见前复核)是否能够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
的水平,如果不能,则应当终止该审计业务。第五十一条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三
年持续出现本准则第五十条所述的收费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对第三年度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之后,终止对该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的审计业务”。
  经自查本所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6,316,226.25 元,从宇顺电子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收取的 2025 年年报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为 280 万元,超过我所 2025 年收
入总额的 15%,根据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规定,仅当事务所连续 2 年对同一公众利益实
体客户收费占比 15%时,需执行审计意见前复核,宇顺电子 2025 年度年报审计为我
所首次承接,为第一年超标,在发表审计意见前,不需要执行发表审计意见前复核程
                         - 48 -
序。
  防范措施:针对本次收费占比较高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潜在风险,我所已进行全面
独立性风险评估,从事务所、项目组层面落实防范措施,事务所层面:一是将本项目
纳入独立性风险项目清单,由本所质控部持续跟踪后续收费占比变动情况,同时积极
开发新业务、新客户,预计 2026 年度本所收入会大幅增长,力争将单一客户收费占
比控制在 15%以内。二是本所合伙人及管理人员考核不与宇顺电子年报审计收费直接
挂钩,杜绝经济利益导向影响执业判断。项目组防范措施:签字注师及全体项目组成
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均已签署独立性书面声明,经对本所、审计项目组全体成员独立
性自查、申报与复核,不存在持有宇顺电子公司股权、债权、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经
济利益及关联关系,同时本项目已安排独立的项目质量复核,复核人员独立于项目组,
对审计程序、审计结论、职业判断进行全程把关,通过上述防范措施将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本所与公司治理层就 2025 年度收费占比超 15%,本所预计 2026 年收入总额会有
较高的增长,收费占比超标情形预计不会持续发生及采取的防范措施进行了有效沟通。
  综上所述:本所及项目组保持了形式独立和实质独立,执业判断客观公正,符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未发现对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审计独立性有保障。
                              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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