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4 18:07: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6-043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函》。
  中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持
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仍有部分尚未使
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的监督核查义务。
  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孙鹏飞先
生和刘芮辰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由保荐代
表人林鸿阳先生和胡清彦先生接替孙鹏飞先生和刘芮辰女士履行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林鸿阳先生和胡清彦先生。持续督导
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孙鹏飞先生和刘芮辰女士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保荐代表人林鸿阳先生、胡清彦先生简历
  林鸿阳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装备制造行业
组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新巨丰IPO项目、陕西华达IPO项目、绿的
谐波定增项目、凯文教育非公开发行项目、鹰高投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项目等,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胡清彦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装备制造行业
组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有研复材科创板IPO项目、三一重能科创板IPO项目、
有研硅科创板IPO项目、信德新材创业板IPO项目、厦门钨业非公开项目、光电
股份非公开项目、有研硅收购DG项目、中国有色矿业港股配售项目、云迹科技
港股上市项目、地平线港股上市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巨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