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郑
州市中原西路 66 号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推举独立董事孙恒
有先生担任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讨论,我
们认为,本次由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同比例增
资,由于另一增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仅为控股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
本金,不涉及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出售、购买等重大资产重
组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事前已充分征求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对本次交
易相关材料进行了全面核查,资料完整、真实、有效,能够
充分反映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
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损害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涉及该事项的关联
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系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签
字页:
孙恒有 周晓东 秦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