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26-03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借
款额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
控股子公司北京市京伦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伦饭店”),因日常资
金周转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
集团”)申请股东借款额度 800 万元。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下简称“市场同期贷款利率 LPR”)执
行。
●京伦饭店股权比例:首旅酒店持股 54%、首旅集团持股 36%、北京民赢酒
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赢酒店”)持股 10%。
●上述借款额度有效期一年,为当年的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各位股东申请按股权比例借款,借款总额
度 2,000 万元,京伦饭店股权结构为:首旅酒店持股 54%、首旅集团持股 36%、
民赢酒店持股 10%,由于股东民赢酒店因为经营困难无法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借
款,因此京伦饭店第一大股东首旅酒店按 60%的比例、以财务资助的形式对京伦
饭店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1,200 万元(详见《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临 2026—029);京伦饭店的第二大股东首旅集团(也是首旅
酒店的控股股东)按 40%的比例、以关联交易的形式向京伦饭店提供股东借款额
度 800 万元。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
请股东借款 800 万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在过去 12 个月,首旅集团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控
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过同类型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京伦饭店为首旅酒店的控股子公司;首旅集团为首旅酒店的控股股东;首旅
集团也是京伦饭店的第二大股东。
京伦饭店的股权结构为:首旅酒店持股 54%、首旅集团持股 36%、民赢酒店
持股 1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简称 首旅集团
法定代表人 白凡
注册资本(万元) 442,523.23
成立日期 1998 年 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0259W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度假区北街 99 号院 1 号楼首旅大厦 10 层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
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
商品房销售。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名称 北京市京伦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简称 京伦饭店
法定代表人 段中鹏
注册资本(万元) 3383.64
成立日期 1984 年 9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00014270R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3 号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客房、餐厅、咖啡厅、会议厅、酒吧、体育娱乐设施、
按摩(异性按摩除外);向接受本公司服务的客人零售定
型、包装食品、饮料、酒、卷烟、雪茄烟;向接受本公司
服务的客人零售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自行车和三轮车
经营范围
租赁;打印、复印、传真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京伦饭店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如下:资产总额
收入 8,292.07 万元、利润总额 34.07 万元、净利润-981.27 万元。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京伦饭店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如下:资产总额
度营业收入 1,971.36 万元、利润总额-99.94 万元、净利润-62.54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 800
万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
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 800 万元,借款利率按市场
同期贷款利率 LPR 执行,完全符合公司制度及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内容和期限
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额度 800 万元。有效期一
年,上述额度为当年的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京伦饭店可以在上
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申请借款,用于饭店日常资金周转。
上述股东借款额度自本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京伦饭店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
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要求;有效的解决了京伦饭店资金周转问题,为饭店日常运营
提供有力保障。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京伦饭店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根据
京伦饭店的资金盈余情况,要求其在借款期限内及时偿还股东借款,积极防范风
险,确保股东借款的资金安全。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满足京伦饭店日常资金周转需求,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
诚信的原则,本次交易行为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占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
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
回避表决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认为:京伦饭店经营正常运转,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股东借款能力。且京
伦饭店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和掌握京伦饭店的经营业务、财务状况和
资金状况,公司有能力采取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股东借款的资金安全。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因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提交
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