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债
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 天原 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对象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发展”)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公司与宜宾发展签署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宜宾发展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
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
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他内容保持不变。2026 年 5 月 27 日,天原股份与宜宾发展签署《宜
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
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2026 年 6 月 22 日,
天原股份与宜宾发展签署《补充协议(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宜宾发展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宜宾发展
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 1-3 层独幢商业 6 号
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四川省财政厅持股 10%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853,285.44
负债总额 36,658,909.34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净资产 25,894,376.10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623,676.92
净利润 901,434.68
二、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股票种类为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96,144,578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
总额为不超过 47,880.00 万元(含本数)。
三、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
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分红,N 为每股
送股或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
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
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合理。
四、《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充协议(二)》,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第一条 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甲方本次发
行方案”之“拟发行数量”条款及《补充协议》相关约定的调整
原认购协议内容(含《补充协议》调整):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原约定:“拟发行数量:因目前
发行价格无法确定,在认购金额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的前提下,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根据发行价格予以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
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
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
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的
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因募集资
金总额变动,乙方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数量由‘不超过 140,562,2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96,144,578 股(含本数)’。”
现认购协议内容:
“拟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 96,144,578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
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
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条 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甲方本次发
行方案”之“定价原则”条款的调整
原认购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未调整本条):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原约定:“定价原则:公司本次
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
九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
现认购协议内容:
“定价原则:甲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甲方股票交
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按
照本条调整后的定价原则确定。”
第三条 本补充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
协议》的补充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且,《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补充协议所约定内容冲突或增减之项,
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列之项,仍执行《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控股股东参与本次定向发行,体现了公司
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证
券市场稳定,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
象。
(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根据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但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
规模将同时增加,公司流动性水平将相应增加,资产结构更加合理,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额(不含税)162.74 万元、关联销售(不含税)123.83 万元。(不含本次关
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