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正式法律文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
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该诉讼案件中,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案涉纠纷合同主体,
亦不属于法律规定或约定应当对建设工程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民法院冻结。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因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铁三局”)诉银川中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中环”)、银川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高新开发公司”)、宁夏中环
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环光伏”)及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晶科技”)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欧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冻结公司部分
银行账户资金。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向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提交解除
保全申请,截至公告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已解除对欧晶科技及全资子公
司宁夏欧晶的保全措施。
一、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经了解,2021 年 5 月,被告银川中环作为发包人,中铁三局作为承包人,
与银川中环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因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
中铁三局向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川中环支付剩余到期合同
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 8,952.75 万元,以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并同时将
银川高新开发公司、宁夏中环光伏、欧晶科技及宁夏欧晶作为被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
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正式法律文书。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银川中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二: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三: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四: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五:宁夏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用利息损失合计 8,952.75 万元;
被告三欧晶科技就被告二宁夏欧晶对原告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的范围内,就被告银川中环对原告所负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三)本次诉讼背景情况
根据公司了解,2021 年 5 月,被告银川中环作为发包人,中铁三局作为承
包人,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中铁三局实施工程总承包,
负责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
合同约定条款支付,2023 年 9 月,涉案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银川中环未向
原告支付工程款。中铁三局向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川中环
支付剩余到期合同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 8,952.75 万元,以及本案的全部诉
讼费用,并同时将银川高新开发公司、宁夏中环光伏、欧晶科技及宁夏欧晶作
为被告。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公司尚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
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正式法律文书。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
诉讼、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
响。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向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提交解除保全申请,
截至公告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已解除对欧晶科技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
的保全措施。同时,虽公司及宁夏欧晶不属于案涉工程款的付款义务人,公司
已积极对接银川中环,推动涉案工程款结算支付,公司现已收到银川中环的告
知函,银川中环与中铁三局将尽快达成付款计划,完成付款协议的签署和案件
撤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无需承担责任。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将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