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
是否继续在上 具体职务
原定任期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如适
到期日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任职 用)
承诺
李萍 财务总监 2026 年 6 2028 年 2 月 个人原因 是 其他职务 否,不存在
月 18 日 23 日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含增
持承诺)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
务总监李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萍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000 股,还参与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辞职后其所持股
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李萍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本次李萍
女士卸任公司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和经营。李萍女士自 2023 年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统筹以及风险
防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萍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突出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庭君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刘庭君女士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
识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刘庭君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简历:
刘庭君:女,35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16 年至 2026
年,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历任审计员、审计经
理,曾作为项目负责人主导多个 IPO 项目审计及上市公司年审工作,拥有执业注
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及 IPO 项目经验。
刘庭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