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验资报告 ………………………………………………………… 第 1—2 页
二、附件 ………………………………………………………………第 3—10 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3 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 第 4—5 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五)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8 页
(六)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第 9-10 页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6〕220 号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 10 时止的新增注册资
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82,693,012.00 元 ,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7,985,972.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0,678,984.00 元。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 号),贵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985,972 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6.01 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 4,599,999,731.72 元。经
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 10 时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985,972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4,599,999,731.72 元,减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41,747,379.8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8,252,351.88 元。
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柒佰玖拾捌万伍仟玖佰柒拾贰元(?7,985,972.00),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50,266,379.88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2,6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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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82,693,012.00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 2026 年
币 290,678,984.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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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 10 时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占注册
股份性质 占注册资
出资比例 出资比 资本总 本次增加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总额比
(%) 例(%) 额比例
例(%)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985,972.00 2.75 7,985,972.00 7,985,972.00 2.75
境内法人持股 7,725,560.00 2.66 7,725,560.00 7,725,560.00 2.66
境内自然人持股 260,412.00 0.09 260,412.00 260,412.00 0.09
小 计 7,985,972.00 2.75 7,985,972.00 7,985,972.00 2.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2,693,012.00 100.00 282,693,012.00 97.25 282,693,012.00 100.00 282,693,012.00 97.25
合 计 282,693,012.00 100.00 290,678,984.00 100.00 282,693,012.00 100.00 290,678,984.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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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沈阳拓荆科技有限公司整体
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取得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05507946696 的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82,693,012.00 元,折股份总数 282,693,012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282,693,012 股,占股份总额的 100.00%。根据贵公
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985,972.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 号),贵公司通过向特
定对象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85,97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76.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599,999,731.72 元。发
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0,678,984.00 元,每股面值 1 元,折股份总数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 10 时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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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A 股)股票 7,985,97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76.01 元,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 4,599,999,731.72 元。坐扣承销费 36,599,997.85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4,563,399,733.87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账号为 21050139460100002154 的人民币账户内。
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5,147,381.99
元后,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4,558,252,351.88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以第 1000001672 号记账凭证入账。连同本次发行股票前贵
公 司 原 有 实 收 股 本 282,693,012.00 元 , 本 次 发 行 后 贵 公 司 累 计 实 收 股 本
数的 2.7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282,693,012 股,占股份总数的 97.25%。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 41,747,379.84 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发生发行费用总额为 41,747,379.84 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
费 36,599,997.85 元,审计及验资费 2,100,000.00 元,律师费 1,900,000.00 元,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1,147,381.9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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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220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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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220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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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 … … …
https://www.csrc.gov.cn/csrc/c100102/c7590113/content.shtm
本复印件仅供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220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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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220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缪志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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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220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赵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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