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30人,代表股份72,128,15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34.96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 ,代表股份70,213,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4.03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1,914,31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27人,代
表股份1,95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 ,代表股份40,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4人,代表股份1,914,3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0%。
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72,072,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55%;反对 46,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94%;弃权 9,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案》。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放弃股东会表决权,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 72,073,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
反对 4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弃权 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90%;反对 4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08%;弃权 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72,072,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09%;反对 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7%;弃权 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2,071,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8,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46%;反对 4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90%;弃权 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72,071,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8,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46%;反对 4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90%;弃权 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72,071,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8,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46%;反对 4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90%;弃权 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72,073,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90%;反对 4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08%;弃权 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72,073,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36%;反对 4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62%;弃权 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72,073,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36%;反对 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9%;弃权 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72,073,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90%;反对 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6%;弃权 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72,054,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4,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81,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36%;反对 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6%;弃权 64,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2,072,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55%;反对 1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2%;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072,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55%;反对 1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2%;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072,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55%;反对 1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2%;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2,072,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55%;反对 1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2%;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072,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55%;反对 1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2%;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066,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4,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3,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665%;反对 6,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0%;弃权 54,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063,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4,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8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33%;反对 1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2%;弃权 54,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8,984,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36%;反对 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0%;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3%。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王兆春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2,073,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36%;反对 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0%;弃权 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李心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
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