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 关于注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1 16: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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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八期已到期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九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八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对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八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
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 1,9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8,248 万份股票期
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82.98 元/股。
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13,968,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82.98 元/股调整为 81.41
元/股。
   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901 名变更为 1,897 名,
股票期权总量由 8,248 万份调整为 8,226 万份。
   并且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同意公司向 1,897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22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81.41 元/股。
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
量,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1897 名变更为 1885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8226
万份调整为 8174 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完成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97,053,44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1,542,303 股后可参与分配
的总股数 6,865,511,138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08943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1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 日。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
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 81.41 元/股调整为 79.74 元/股。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
排,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79.74 元/股调整为 77.24 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
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业绩不达标、违反“公司红线”等原
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81,740,000 份调整为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8,558,888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26,759,241 股为基数,
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 元,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
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7.24 元/股调整为 74.26 元/股。
《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
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八
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45,785,250 份调整为 39,939,684
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
议案》,鉴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 1,278 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
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24,078,334 份调整为 19,722,008 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
议案》,鉴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 1,255 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4.26 元/股调整为
发现金 5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
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0.78 元/股调整为 70.29 元/股。
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九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第
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九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
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 2,8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9,074,000 份股
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6.28 元/股。
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 6,865,511,138 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
份 131,542,303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08943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
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56.28 元/股调整为 54.61 元/股。
   同时因 34 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2,849 名变更为 2,815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109,074,000 份调整为 107,791,000 份。
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
权数量,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2,849 名变更为 2,815 名,股票期权总量
由 109,074,000 份调整为 107,791,000 份。因 2 名激励对象未完成证券账户开立,
第 九 期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对 象 由 2,815 名 变 更 为 2,813 名 , 股 票 期 权 总 量 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完成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22,181,29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46,638,028 股后可参与分配
的总股数 6,875,543,263 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7,188,858,157.50 元。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
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 54.61 元/股调整为 52.11 元/股。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8,558,888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26,759,241 股为基数,
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 元,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
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2.11 元/股调整为 49.13 元/股。
《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
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
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107,673,000 份调整为 90,715,622
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
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 2,399 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
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64,124,682 份调整为 56,279,253 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
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 2,193 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9.13 元/股调整为
发现金 5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1 月 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
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5.65 元/股调整为 45.16 元/股。
三、本次注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
原因和数量
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
对象共 1,255 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6 年 6 月 3 日止)可行权
共 19,722,008 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刘飞、廖谦、夏小
鸽、王维佳、徐巍、蒋俊敏、贾新涛、尹贺鹏、KONDO AKIRA、RODRIGUES
COSTA LUIZ FELIPE、JIN PENG、MAHAJAN SANJAY、DAMIANO GERMAN
BASILIO 共 1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185,800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共 13 名激励
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185,800 份股票期权。
四、本次注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
原因和数量
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
对象共 2,193 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6 年 6 月 5 日止)可行权
共 24,079,802 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王春玲、高流共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3,500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授
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3,500 份股票期权。
五、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 日,
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注销共 13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鉴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注销共 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3,500
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第八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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