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
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1-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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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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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20A014345 号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江通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减值测试
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三、本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是长江通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与维护与编制资
产减值测试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并作出合理的会计
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长江通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资产减值测试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
有限保证鉴证业务所实施的程序的性质、时间较合理保证业务有所不同
且范围较小,因此,有限保证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合理保证鉴证业
务。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及我们对项目风险的评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