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创新: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8 19:05: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影石创新
               股票代码:688775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目       录
   议案八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
   议案九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7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为维护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开始前 30 分钟到达
会场签到,按照规定出示证明材料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
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应当终止登记。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的同时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
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
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
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
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当发表以
下意见之一:赞成、反对或弃权;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
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
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
表决时,应当由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
调整。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一、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 1100 号金利通金融中心
大厦 T1 栋 23 楼 08 号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四)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
    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五)听取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针对股东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材料;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客观
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5 年度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取得
的工作成果。
  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宋小宁先生、李丰先生、郑滔先生分别向董事
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
行述职。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相关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83,961,386.30 元。公司 2025 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401,00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
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
项的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
年度。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
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审议的 2026 年
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制定。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关联股东北京岚锋创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岚沣管理咨询(深圳)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议案五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评审后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宜。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议案六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
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次修订制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议案七 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主要为满足
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
象均为公司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议案八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
                    资结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
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系公司发展规划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
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

 议案九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本情
况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影石创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