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1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电子”)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株
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株洲宏达恒芯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磁电”)和株洲宏达恒芯电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恒芯”)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陈思铭女士为上述公司的
少数股东之一,且分别持有宏达磁电 4.98 万元股权(占宏达磁电注册资本 1.51%)、
宏达恒芯 20 万元股权(占宏达恒芯注册资本的 2.5%)。现陈思铭女士将其持有
的宏达磁电、宏达恒芯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宏达电子,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
少数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宏达磁电、宏达恒芯其他少数股东之一的胥迁均先生为公司原董事、原副总
经理,由于其离任董事、副总经理至今未超过 12 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胥迁均先生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行为仍构成关联交易。
基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金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
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胥迁均,男,中国国籍,公司原董事、原副总经理(离任未满 12 个月),
宏达磁电、宏达恒芯为宏达电子与胥迁均先生关联共同投资企业。胥迁均先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宏达磁电的基本情况
感器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号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
共青城伊可思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合计 330.00 100.00% 330.00 100.0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24,706.85 25,356.39
负债总额 1,584.55 1,426.24
所有者权益 23,122.30 23,930.15
资产负债率 6.41% 5.62%
营业收入 11,663.12 1,853.01
利润总额 6,970.57 937.27
净利润 6,060.74 807.8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5年度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第一季度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未经审计。
(二)宏达恒芯的基本情况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号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号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
合计 800.00 100.00% 800.00 100.0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16,377.19 19,191.79
负债总额 3,737.70 4,847.55
所有者权益 12,639.49 14,344.24
资产负债率 22.82% 25.26%
营业收入 14,157.89 5,604.08
利润总额 3,985.87 1,995.25
净利润 3,532.65 1,704.7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5年度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第一季度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交易价格是以宏达磁电、宏达恒芯最近一期的净资产数据为基础,经交
易各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宏达磁电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陈思铭(甲方)
受让方: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
如下:
资本的 1.51%,其中实缴 4.98 万元)以人民币 369.864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有限公司的上述 4.98 万元股权。
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承担缴纳,印花税由甲方和乙方按国家规定缴纳。
技有限公司的权益,亦不承担相应义务,以上转让部分股权在株洲宏达磁电科技
有限公司相应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承继。
(二)宏达恒芯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陈思铭(甲方)
受让方: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株洲宏达恒芯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
如下:
本的 2.5%,其中实缴 20 万元)以人民币 387.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限公司的上述 20 万元股权。
万元,余款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
税由甲方承担缴纳,印花税由甲方和乙方按国家规定缴纳。
子有限公司的权益,亦不承担相应义务,以上转让部分股权在株洲宏达恒芯电子
有限公司相应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承继。
六、 交易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子公司股东的合理需求结合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要,实现互利共
赢。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
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
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
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过其他关联交易
如下: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万元)
放弃关联共同投资企业湖南宏微电子技术股
胥迁均 614.901
份有限公司 2.3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八、决策程序
经审阅《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株洲宏达恒芯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前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公允价
格定价,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株洲宏
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株洲
宏达恒芯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宏达磁电和宏达恒芯部分股权暨关
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议》;
核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