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编号:2026-02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
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
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84 元/股调整为 9.7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
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
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 581,863,4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 元(含税)。分配
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应当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9.84-0.06=9.78 元/股
本次调整属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
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
在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
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6,000 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
入第一个归属期,301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58.02 万股。公
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决议》;
次会议决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