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6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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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072   证券简称:中捷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计划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3,384股;以及因
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30名在职激励
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9,083股;前述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合计为182,467股。
回购价格为:12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
定回 购注销 4名离 职的激 励对象 已获授 但尚未 解除限 售的限 制性股 票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18%)以及30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9,083股(占本次变动前本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36.7143%,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股票回购价格为12元/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的自查报告》。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公告》《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确认公司向3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4,87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12月6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
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
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18%)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提条件之一。限制
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6,0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00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5,000万元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
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
下期。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
本次变动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36.7143%,占当前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1419%)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即本次回购价格为12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189,604元,回购资金
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05,045,985
股减至104,863,518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合计     105,045,985   -182,467   104,863,518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
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中捷精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价格、资金来源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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