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6-03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 2026 年 4 月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参股子公
司澳龙船艇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澳龙船艇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按照持有澳
龙船艇的股权比例为澳龙船艇提供关联担保额度 3 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审议关联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关联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或“债
务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或“债
权人”)申请授信(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与交通银行
珠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A11260201049-2,为上述事项提供最
高不超过 7,350 万元的关联担保。本次签订的《保证合同》生效后,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1324020019-02,
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失效。
珠海市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澳龙船艇 51%股权,已就该事项为澳龙船
艇提供 7,650 万元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
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额度占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 是否
担保 担保方持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增担保 关联
方 股比例 近一期净资
负债率 余额 额度 担保
产比例
江龙
澳龙船艇 49% 79.51% 20,090 7,350 10.62% 是
船艇
注:(1)表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按照 2026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澳龙船艇担保余额为 20,090 万元;本次新签保证合
同生效之日起,前述原担保合同失效,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澳龙船艇担保余额
仍为 20,090 万元。澳龙船艇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9,91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术转让、技术推广;船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
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制造;海水养殖
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舶改
装;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已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额 39,777.59 39,771.15
负债总额 30,726.08 31,620.71
净资产 9,051.51 8,150.4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53.51 53.51
裁事项)
项目
营业收入 36,607.24 13,123.12
利润总额 -7,011.46 -901.06
净利润 -7,167.42 -901.0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澳龙船艇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7,350 万元的关联担保与交通银行珠
海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澳龙船艇系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子公司,珠海市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为
澳龙船艇提供 7,650 万元担保。澳龙船艇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财务风险可
控,截至目前,未有任何明显迹象表明被担保方澳龙船艇可能存在债务违约而导
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7.82%,其中公
司对澳龙船艇的关联担保总额度为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3.37%。公司对江龙船艇国际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
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4.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有效担保余额为 20,09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9.04%,为公司对澳龙
船艇实际已经发生且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对澳龙船艇的关联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