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4 证券简称: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5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
(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1,1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
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管在《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承诺若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
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上述相关股东
及董事、高管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41.63 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 97 号 A-B 座 6 楼(601-603 房)
咨询联系人:许晓霞、林阳涵
咨询电话:020-38319242
咨询邮箱:ir@greatchem.com.cn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