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6-046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转债代码:113699 转债简称:金 25 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 3 号院 3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青海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
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报告(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39,502,174 99.9398 4,800 0.0010 259,912 0.0592
案(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39,759,071 99.9982 7,100 0.0016 715 0.0002
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39,180,474 99.8666 326,500 0.0742 259,912 0.0592
职报告(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39,501,374 99.9396 5,300 0.0012 260,212 0.0592
审计机构的议案(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37,359,354 99.4525 2,147,320 0.4882 260,212 0.0593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39,503,474 99.9401 4,800 0.0010 258,612 0.0589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八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
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鉴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正在
积极筹备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叶平先先生仍将继续履职,直至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
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普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
以下普通股股 20,832,133 99.9624 7,100 0.0340 715 0.0036
东
市值 50 万以上
普通股股东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审议《金诚信矿业管理
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金诚信矿业管理
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金诚信矿业管理
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金诚信矿业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草案)》的议
案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草案)
关于拟增加 Alacran 铜金银
矿项目建设投资的议案
(1)、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鑫、王丽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