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5 年
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77.50 万
元, 2026 年度,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金额为 1293.02 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莫翊斌
董事、林敏董事、陈东屏董事、杨晓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生效,无须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预计的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金额单位:万元
-1-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上年发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日已发生
别 容 定价原则 生金额
额 金额
汕头超声电子
接受关联人 厂区综合服 市场公允价
(集团)有限公 61.02 — 61.02
提供的劳务 务 格
司
接受关联人 汕头超声物业 市场公允价
物业管理 17 — 16.48
提供的劳务 服务有限公司 格
技术服务、
向关联方提 超联科技有限 市场公允价
人员服务、 615 — —
供劳务 公司 格
软件使用
向关联方销 超联科技有限 半成品线路 市场公允价
售产品 公司 板销售 格
合 计 1293.02 — 77.5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实际发 占同类业务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别 内容 生金额 比例 金额差异 索引
(%) (%)
汕头超声电
子 ( 集 团 ) 有 综合服务 61.02 61.02 100 — —
接 受关 联人 限公司
提供的劳务 汕 头 超 声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物业管理 16.48 18 100 -8.44 —
公司
-2-
小计 77.50 79.02 100 -1.92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
人:莫翊斌;注册资本:4270 万元;住所:汕头市兴业路 21 号 ;经营
范围: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者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超声仪器的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产品及电话通信设
备、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仪器仪表、电子玩具、塑料制品的制
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百货,化工及化工原料(化学危险物
品除外)
,五金交电;电子、电话通信设备的修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务收入 1192 万元、净利润 1908 万元。
(2)汕头超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子公司;法定代表
人:余俊标;注册资本:50 万元;住所:汕头高新区科技东路 9 号一楼
东侧;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租赁,企业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保洁服务,停车服务,餐饮服务,家政服务,室内水电安装及维护,
房屋修缮,园林绿化;销售:日用百货,文教用品,建筑材料;最近一
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8 万元、净资产 16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51 万元、净利润-88 万元。
(3)超联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持
股 25%)与泰国 SVI Public Company Limited(持股 75%)共同设立的
合资公司;授权董事:莫林鸿、Apirak Saengsie;注册资本:16 亿泰铢;
住所:泰国巴吞他尼府巴吞他尼市 Tiwanon 路 141-142 号;主营业务:
经营进出口业务、印制电路板、模块模组封装产品、电子装联产品、电
子元器件的研制、生产、加工、服务、销售,包括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
-3-
化工分析仪器、工业自动化设备、光电子器件的销售;最近一期财务数
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9963.62 万泰铢、净资产 78577.90
万泰铢、主营业务收入 0 万泰铢、净利润-1395.67 万泰铢。
(1)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汕头超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超联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的
参股公司,由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林敏先生、杨晓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构成关联关系。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四款规定
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均具备交易履约能力,一般发生交易后即时
结算,不存在拖欠账款问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服务费用 61.02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汕头超声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17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超联科技有限公
司收取技术、人员及软件服务费用 615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超
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半成品线路板 600 万元。
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同时采用
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账款。
本公司与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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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汕头超声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超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人员
派驻服务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1)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位于兴业路老厂
区相关配套服务,包括生活福利及后勤、水电配套、卫生清洁、治安防
卫、代办出国手续等综合服务,有利于保证老厂区相关业务正常经营,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汕头超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位于高新
区办公地点的保卫、保洁、停车等后勤服务。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耕印制电路板行业多年,具备雄厚技术实
力,而关联方超联科技有限公司为新成立的印制线路板企业,预计 2026
年开始试产,需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技术、人员支持及软件使
用服务。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和销售双层、多层及高密度互联印制板,
而关联方超联科技有限公司预计今年开始投产生产印制线路板,需由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用于试产的半成品线路板。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生产
经营所需,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且交易金额不大,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上述关联方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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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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