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1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法》
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修订条款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代表 公司执 行公司 事务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
事长 为代 表公司 执行 公司事 务的 董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
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 起三 十日 内确定 新的 法定代 表 之 日起 三十 日 内确 定新 的 法定 代表
人。 人。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
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
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具体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