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6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中共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股权激励的条件,依据《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经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对上述 3 名不再符
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5,000 股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该部分回购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76,755,597 股减少至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办公室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以电话联系公司确认后,寄出相关申报资料,申报日
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