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3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股份数量为 1,505 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概况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
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500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
/份;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45 人,行权价格为 3.41 元/份。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
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后分两期行权,两期分别行权的比例为 50%、50%;预留授予的股票
期权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两期行权,两期分别行权的比例为
(二)本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诺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日披露了核查意见。
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7),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告编号:临 2025-036)。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6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 118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030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16 日披
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1)。
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
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25 日为授权日,向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 万份股票
期 权 。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考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9)。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2)。
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3)及《诺德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4)。
(三)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期权 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
批次 授予日 (元/
数量(万份) 人数(人) 余数量(万份)
份)
首次授予 2025 年 6 月 13 日 3.41 3,030 118 470
预留授予 2025 年 9 月 25 日 3.41 470 45 0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行权期间说明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50%
权第一个行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50%
权第二个行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首次授予
部分的第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届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
间为自 2026 年 7 月 14 日起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自主行权手续,手续办
理完成后激励对象方可开始自主行权。实际行权起始日以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
完毕后公司公告的日期为准。
(二)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形;
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铜箔产品销售量和公司营业收入进行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铜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箔 产 品 销 售 量 72,363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4 年铜箔 吨,销售量增长率为
首次授予第一个 产品销售量为基数,2025 年销售量增长率不低 35.75%;公司 2025 年
行权期 于 30%;2、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5 年铜箔 行权条件的目标值
首次授予第二个 产品销售量为基数,2026 年销售量增长率不低 (Am)要求,公司层面
行权期 于 30%;2、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可行权比例为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对应考核年度 铜箔产品销售量(A) 营业收入(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基数的 130% 基数的 120% 基数的 130% 基数的 120%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 基数的 130% 基数的 120% 基数的 130% 基数的 12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铜箔产品销售量(A) An≦A
A
B≧B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B) Bn≦B
B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
考核指标出现 A
A 、 B 出 现 其 他 组 合 分 布 时 , X=A/Am*100% 或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的确定规则
X=B/Bm*100%。若铜箔产品销售量、营业收入均达
到触发值及以上,则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以孰
高者确定。
注:上述“营业收入”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 激励计划中 1 名首次授
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 予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权的股份数量: 备激励对象资格。
考评评级 A B C D
分 117 名激励对象绩效
评分区间 85 分及以上 75 分-84 分 60 分-74 分 60 分以下 考核结果为“A”,个
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7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可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50%,即公司 117 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505 万份,行权期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
-2027 年 7 月 13 日。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由公司对首次授予中合计 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6-033)。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
的调整;
-2027 年 7 月 13 日,实际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
理情况予以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T+2)日上市交易。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本次激励计划总量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姓名 职务
(万份) 的比例 额的比例
陈郁弼 总经理 65 1.88% 0.04%
王丽雯 首席财务官 62.5 1.80% 0.04%
周启伦 副总经理 45 1.30% 0.03%
韩树国 副总经理 40 1.15% 0.02%
孙志芳 董事 15 0.43%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
业务骨干(112 人)
合计 1,505 43.43% 0.87%
注:小数点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部分 117 名
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期的行权数量为 1,505 万份,行权期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2027
年 7 月 13 日。
经审核,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
相关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及行
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注
销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
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
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