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2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3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6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
事吴仁波先生、张彩芹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按照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77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 2,030,000 股限
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
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旭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7)。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
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7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
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 2,030,000 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二、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9 日,授予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 2026 年 6 月 9 日
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
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的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管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视为完成该限售期考核目标: 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1)以 2022、2023 年的营业收入的平均值为基数,2025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39.89 亿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元,较 2022、2023 年营业收入的平
(2)以 2021、2022 年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25 均值增长 35.34%,满足解锁条件。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考核
结果,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次拟申请解除限售的 77 名激励对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象绩效考评结果均为优秀或合格,
考评结果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达到 100%解锁要求。
标准系数 1.0 0
三、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即除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其所持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可解除 7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2,030,000 股限
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具体如下: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 本次解锁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予限
量(股) 数量(股) 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550,000 220,000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4,530,000 1,810,000 39.69%
合 计 5,080,000 2,030,000 39.69%
注:本激励计划共向 7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累计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6 月 18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030,0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执行, 具体如下: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
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 540,296,960 2,030,000 542,326,9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458,637 -2,030,000 34,428,637
总计 576,755,597 0 576,755,597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除限售数量进行了核查,全体委员
经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
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
均已达成,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
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025 年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均已成
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