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
案通过之日止。
三、具体内容
(一)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津贴为 12 万
元/年/人(税前)。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
的次月执行,按月度发放。
(二)未在公司兼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专职外部董事,原
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内部
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
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
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其薪酬按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相关代扣款项。
部分;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公司相关制度予
以发放。
(三)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