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6-016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增强内部控制机制,拟对公司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后执行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
款进行相应修订。因此,公司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适用新修订的《内蒙古新华
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行《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时废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应当遵
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
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应当遵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
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 (一)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
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从业规定,不得违反股东(会)对董事
公司的财产; 忠实和勤勉尽责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利
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
金;
本次修订因涉及条款新增,因新增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
的,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除对上述章节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
程》其他内容不变。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
人士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