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38,121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
分 派 将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61,642,879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438,121 股 后 的
=161,204,758股×1元/10股=16,120,475.8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股=16,120,475.80元/161,642,879股×10
股=0.99728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7289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的议案》,以截至2026年4月24日的公司总股本161,642,879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
回购股份438,121股后的股本161,204,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结转下年。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若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642,879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438,121股后的161,204,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642,87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股本×分配比例=161,204,758股×1元/10股=16,120,475.80元(含税);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
已回购股份)×10股=16,120,475.80元/161,642,879股×10股=0.997289元(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
权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7289元/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
咨询联系人:周樊
咨询电话:0551-66318181
传真电话:0551-6631818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