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3 证券简称:航天环宇 公告编号:2026-027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拟减持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燕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95,385,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总股本的 2.60%;其一致行动人长沙浩宇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长沙浩宇”)直接持有公司 25,984,9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9%。
上述股东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实际控制人崔燕霞女士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627,52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40%;崔彦州先生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13,76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 0.20%;长沙浩宇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627,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
超过 0.40%,以上共计减持不超过 4,06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崔燕霞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95,385,057股
持股比例 23.4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95,385,057股
股东名称 崔彦州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0,598,334股
持股比例 2.6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0,598,334股
股东名称 长沙浩宇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25,984,902股
持股比例 6.3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5,984,902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李完小 171,483,494 42.15% 崔彦州与实际控制人崔
崔燕霞 95,385,057 23.44% 燕霞系姐弟关系。长沙
崔彦州 10,598,334 2.60% 浩宇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长沙浩宇企业管理服 25,984,902 6.39% 崔英霞,崔英霞与实际
务合伙企业(有限合 控制人崔燕霞系姐妹关
伙) 系。长沙浩宇、崔英
霞、崔彦州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李完小、崔燕霞
和李嘉祥的一致行动
人。
合计 303,451,787 74.58% —
上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崔燕霞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627,52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4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627,52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7 月 6 日~2026 年 10 月 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崔彦州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13,76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13,76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7 月 6 日~2026 年 10 月 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长沙浩宇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627,52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4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627,52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7 月 6 日~2026 年 10 月 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
份将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如实并及时向公
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职期
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不会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4)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承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如本人违反本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
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发
前股份将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承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
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4)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
业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实际控制人崔燕霞女士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627,52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4%;崔彦州先生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13,76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 0.2%;长沙浩宇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627,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
超过 0.4%,以上共计减持不超过 4,06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该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
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根据其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
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