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6-045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
《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
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 2 名核
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内部核查,上述 2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
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其本人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无关;其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
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
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
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