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鞍股份
股票代码:603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1-1地块一
期第2、3、4幢3号楼24层9号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鞍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其在福鞍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
意。
目 录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福鞍股份 指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增持福鞍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02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00%的股份权益变动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成立日期:2021-08-17
法定代表人:谭晓旭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 750 号绿地国际金融城 A01-1 地块
一期第 2、3、4 幢 3 号楼 24 层 9 号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F20AA44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2021 年 8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名称:李浩喆(持股 80%)、谭晓旭(持股 10%)、张晨(持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实际控制人、投
李浩喆 男 中国 武汉市 否
资总监
谭晓旭 男 中国 武汉市 否 法定代表人
张晨 女 中国 武汉市 否 -
二、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
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
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投资安排需要。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尚无
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
进一步的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股情况 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 股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0 0% 16,020,000 5.00%
金”)
注: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6 年 6 月 9 日与福鞍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鞍控股拟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6,020,000 股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
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4.02 元/股,股份转
让的交易总价为 224,600,400.00 元。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协议转让所涉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6 年 6 月 9 日
签订。
甲方(受让方):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乙方(转让方):福鞍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条股份转让
股份 16020000(大写:壹仟陆佰零贰万股整)股股份转让给甲方,此次协议转让
股份占总股本的 5.00%。
价格为基准日收盘价的 90%计算),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24600400.00 元(大
写:人民币贰亿贰仟肆佰陆拾万零肆佰元整,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所述目标股份数量变动
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则目标股份数量相应变动。双方同意,发生本条情形
不影响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且过渡期现金分红归乙方所有。
请,期间甲方可继续支付转让款,甲方最迟应当在取得交易所无异议确认函后 20
个交易日内支付至 90 %转让款,计人民币 202,140,360.00 元。
后的转让款余款,计人民币 17,460,040.00 元。
律规定自行承担。
第二条 双方声明、保证及承诺
(1)甲方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减持标
的股份。
(1)对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
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且在标的股份上未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信息披
露义务人自筹资金。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告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福鞍股份 603315)股
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
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二、 备查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
股票简称 福鞍股份 股票代码 603315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信息披露义 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和平大道750号绿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
务人及其一 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 国际金融城A01-1地
地址
致行动人名 证券投资基金”) 块一期第2、3、4幢3
称 号楼24层9号房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 是 否 为 上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实 是□
市 公 司 第 一 否√ 否√
际控制人
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权益的股份数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福鞍股份的股票。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情况
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
义务人拥有权 证券投资基金”)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持股变动数量:增加【16,020,000】股
持股比例:上升【5.00】%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
拥有权益的股 记手续完成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人是否拟于未 否 √
来12 个月内
不适用 □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是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否 √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是 □
实际控制人 否 □
减持时是否
不适用√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是 □
实际控制人 否 □
减持时是否
不适用√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是 √
动是否需取 否 □
得批准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 是 □
批准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