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3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共55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
条件的共计558,700股限制性股票。
另外,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84,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
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暂缓授予部分)共
涉及59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42,7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3,115,230股减少为222,472,530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科技园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