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
关规定,对润丰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
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13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69,050,0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3-0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
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司募投
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年产 62000 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
制剂
年产 38800 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 吨/
年草甘膦可溶粒剂(已变更)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扣除当时
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8,646.65 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600.00 万元对全资
子公司山东润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公司于 2025 年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投资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已变更用于“农药产品全球登
记项目”。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是山东
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7,86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计划投入 7,86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利息收入 预计节余募集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扣除手续费后 资金金额=(1)
投资总额(1) 资金金额(2)
净额(3) -(2)+(3)
植保产品研发中
心项目
【注】:1、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户 账户余额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801114501421015064 18,643,361.29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项目实际需求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按照节约、合理
及有效的原则,严格遴选供应商,采用公开招投标、多方比价等竞争性采购方式
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加强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
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目前尚未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
出完毕后,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
金支付。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
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 18,643,361.29 元(具
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
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若上述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
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一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
资金支付。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
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对经营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润丰股份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润丰股份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杰 孙 彬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