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6-040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
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及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9,480 万元。
担保额度及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分行的担保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6 年 3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近日,为支持天津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万里石”)开展专
项处置工作,有序完成资产梳理、变现处置与人员安置,同步整合现有产能资源,
推进集团整体产能结构优化。经审慎评估,同意在控股子公司天津万里石申请融
资业务时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如下:
就天津万里石融资事宜,天津万里石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
分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分别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
同 编 号 : 93501A00220260024 ) 及 《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万元的贷款,同时为确保债权的履行,天津万里石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
押担保;此外,公司与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备、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90.72 3,397.57
负债总额 1,970.43 1,665.29
净资产 1,320.29 1,732.28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5.82 294.47
利润总额 -411.99 -543.65
净利润 -411.99 -543.65
注:上述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贷款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
借款人:天津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
(2)贷款用途:本贷款为借新还旧续贷,用于借款人日常流动资金需求
(3)贷款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4)贷款期限:12个月,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27年5月10日止
(1)合同签署人:
抵押人:天津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
(2)主合同:债务人天津万里石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3)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其中所担保的主债权
本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 4) 抵押 物: 《 抵押 合同 》确定 的抵 押 物详 见编 号为
抵押物清单:
房产 评
是否
抵押物证书名称、编 评估价 估
处所 产权人 已出 设计
号 建筑面积 值 机
租 用途
构
天 津 万
津(2026)滨海高新 滨海高新区 自
里 石 石 非 居 2835.31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海洋科技园 否 10753.80m 2
认
材 有 限 住 万元
公司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
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
保证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其中所担保的主债权
本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起三年。
(5) 保证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
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
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
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天津万里石融资提供担保,主要系支持控股子公司天
津万里石开展专项处置工作,有序完成资产梳理、变现处置与人员安置。本次被
担保对象天津万里石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鉴于本次担保的对
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自有资产足以覆盖对应债务,且公司能对其经营管理
及财务实施有效控制,故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36,600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45.91%。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