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
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授权具体内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遥望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
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条件。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
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
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
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
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 对董事会办理此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
办理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
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
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
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
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
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
事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
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 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须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
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