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6-025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信息提示:
公积金转增股本。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3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变化。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88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发生变化。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
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
分配。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11,324,585
股为基数测算 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因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股权
登 记 日 总 股 本增 加 至 1,915,472,817 股。 本次 实 施 将以 股权 登 记日 总股 本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发放日前,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 5.774
元/股调整为 5.742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 23 号远光智能产业园
咨询联系人:周海霞
咨询电话:0756-6298628
传真电话:0756-3399666
八、备查文件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