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2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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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简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6-038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公示时限内未接到与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
                                       — 1 —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同时也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 元(含税)。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予价格为 33.54 元/份。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完成。鉴于公司在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至办理登记期间,本激励计
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70 人
调整为 268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96.243 万份调整为 95.655 万份。
                                     — 2 —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因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以及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行权标准,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合计 1.9936 万份由公司注销。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
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33.54 元/份调整为 31.64 元/份。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31.64 元/份调整为 31.14 元/份。
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31.14 元/份调整为 29.84 元/份。
                                      — 3 —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截至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之日,7
名激励对象当期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2530 万份,
该部分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
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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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厦门亿联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并已履
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注销事项需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相关登记结算、注销手续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余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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