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54,823,287股,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737%。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1,605,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5527%。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18,20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8,20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54,034,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5%。
同意股份数: 254,142,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29%。
同意股份数: 254,142,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29%。
同意股份数: 254,142,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29%。
同意股份数: 254,143,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429,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4966%。
同意股份数: 2,537,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495%。
同意股份数: 2,537,5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495%。
同意股份数:2,537,5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497%。
同意股份数: 2,538,5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806%。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54,142,71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29%;
同意股份数: 254,147,71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49%;
同意股份数: 254,138,31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537,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523%;
同意股份数: 2,542,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077%;
同意股份数: 2,533,2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5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600,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6%;
反对 2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5,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7%。
四、律师见证情况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