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1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时的股权
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本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
度分配。
如在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本 207,961,737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980,868.5 元(含税)。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现有总
股本为207,961,73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梁玉韬;
咨询电话:028-85542909; 传真电话:028-8536622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