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6-025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476,000,026.40 元/601,027,500 股=0.7919771 元/股【注】,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7.919771 元。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7919771 元/股。
【注:根据相关要求,此项数据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当前总
股本为 601,027,5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027,467 股后
为 595,000,033 股,公司以 595,000,0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若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本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发生变化。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总股本 601,027,500 股,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027,467 股后为 595,000,033 股,以 595,000,0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康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科康有限
公司,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独立董事、实际控制人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在其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不低于按照相应比例进
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主体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 1 号附 1 号
咨询联系人:李伦
咨询电话:0373-3559909
传真电话:0373-355999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