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验 资 报 告
[2026]京会兴验字第 00620002 号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2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
本(股本)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
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一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4,152,226.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十四次会议的规定以及投资协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义乌
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
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
资本人民币 250,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4,152,226.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6 月 2 日止,贵公司已向真爱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
票 25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7,5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6,442,341.99 元 , 贵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币 451,057,658.01 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4,152,226.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104,152,226.00 元。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出具[2022]京会兴验字第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
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
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
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1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六年六月三日
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2 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股本
认缴新增注册 其中:货币出资
股东名称 实 知识 其 占新增
资本 货币 合计 占新增
物 产权 他 金额 注册资
金额 注册资
本比例
本比例
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707,500,000.00 707,500,000.00 250,000,000.00 100.00% 250,000,000.00 100.00%
合计 250,000,000.00 707,500,000.00 707,500,000.00 250,000,000.00 100.00% 250,000,000.00 100.00%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2 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
占注册资 占注册
册 本次增加额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本总额比 金额 资本总
例 额比例
一、有
限售条 250,000,000.00 18.46%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18.46%
件股份
二、无
限售条 1,104,152,226.00 100.00% 1,104,152,226.00 81.54% 1,104,152,226.00 100.00% 1,104,152,226.00 81.54%
件股份
合计 1,104,152,226.00 100.00% 1,354,152,226.00 100.00% 1,104,152,226.00 100.00% 250,000,000.00 1,354,152,226.00 100.00%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在义乌市
华鼎锦纶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8
日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33070040000144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4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00 万股,并于 2011 年 5 月 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000 万
元,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
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32,0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2,000 万元,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000 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466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3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 19,30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9,305 万元,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305.00 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631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5 年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义乌华鼎
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8]47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8,077.8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77.85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1,382.85 万
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8]第 ZF10147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完成了对深圳市通拓科技
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和工商登记,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完成了
股份登记。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005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9 年 5 月 21 日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
资的公告,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回购并注销 2,016.4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减
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2,016.4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148.11 万元。
根据公司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回购并注销 3,732.8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减
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3,732.88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415.22 万元。
二、 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规
定以及投资协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三、 审验结果
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6 月 2 日止,贵公司已向真爱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 25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7,500,000.00 元,扣除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 4,5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的募集资
金为 703,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划入贵公司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贵公司本次发行 25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07,500,000.00 元,扣除
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6,442,341.99 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花税 178,191.04 元,材料制作费 28,301.8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币 451,057,658.0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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