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北
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芯生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
保荐代表人对北芯生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79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5,700.00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99,86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974.78 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9,889.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6]518Z0011 号)。公司已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芯生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
“《 招 股 说 明 书 》”) 及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号 额 资金 资金
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基地建
设项目
合计 95,221.13 95,221.13 89,889.22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进度,决定是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0,122.49 万元,本次
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122.4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置换金
项目名称
号 资金 金额 额
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基地建
设项目
合计 89,889.22 20,122.49 20,122.49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974.78 万元(不含增值税),截
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 本次置换金额
合计 1,177.12 1,177.12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122.49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7.12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芯生命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
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芯生
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