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2 证券简称:北芯生命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20,122.49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7.12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
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0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5,700.00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52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99,8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974.78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889.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6]518Z0011号)。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
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芯生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介入类医疗器械产
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介入类医疗器械研
发项目
合计 95,221.13 95,221.13 89,889.22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决定是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如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
投入,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0,122.49 万元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122.4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换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额
介入类医疗器械产
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介入类医疗器械研
发项目
合计 89,889.22 20,122.49 20,122.49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74.78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不含增值税)
费用 43.33 43.33
合计 1,177.12 1,177.12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122.49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7.12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
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芯生命公司《关于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北芯生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