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颜亚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4,539,004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 4.41%)的股东颜亚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次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即: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694,14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颜亚奇先生《关于拟减持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
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姓名:颜亚奇
(二)截至本公告日,颜亚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有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 持有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东姓名
(股) 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颜亚奇 24,539,004 4.41% 0 24,539,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股本获得的股份
下,颜亚奇先生拟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16,694,145 股(其中: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不超过 5,564,7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1,129,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月 30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若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其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并遵守《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
项的通知》等关于大股东和董监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三)有关说明
颜亚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