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
总额 7,500 万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应当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民企总部 35 号楼
联系人:侯丽
咨询电话:010-6027631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