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6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15,430,439 股
● 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2,643,871 股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长
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规定,本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现将本次行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12月
无关,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4年1
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131人,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
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1,11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979.4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4
年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178人,实际授予数量与登记数量产生差异的原因
为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17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根据
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
权行权相关事宜。
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643,871股,可行权人数为149人,行权价格为25.02元/
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起始日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确定,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截止2027年1月25日,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截止2027年1月23日。
(四)历次股票期权调整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
分配实施,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6.92元/股。详见公司于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
或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等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
励机制管理办法》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6,625,588股。上述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已于2025年4月7日完成。详见公
司于2025年3月31日及2025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根据《长
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57,623股。上述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已于
发布的相关公告。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因公司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拟回购的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6.47元/股,调整后拟回购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02
元/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注销公司层面不可行权部分,同时,因公
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降职或结合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
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7,351,895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704,129股。
上述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已于2026年5月19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26
年3月31日及2026年5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相关行权期结束后存在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根据《长城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8,948,752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自2026年1月26日起进入第二个行权
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自2026年1月24日起进入第一个
行权期: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 未发生相 关任一情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达成率(P)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行权的比
例(X),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图所示:
绩效指标选取 销售量 净利润
各绩效指标
权重
业绩目标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 132.38 万辆,归属于上市公司
达成率(P) 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股东的净利润为 98.65 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汽车销量不低
不低于 72 亿元
于 190 万辆 P=88.67%,因此公司层面可行
第二个行权期 汽车销量不低
不低于 85 亿元
于 180 万辆
第三个行权期 汽车销量不低
不低于 100 亿元
于 249 万辆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
所示:
绩效指标选取 销售量 净利润
各绩效指标
权重
业绩目标达成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
率(P) 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第一个行权期 车销量不低于
不低于 85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车销量不低于 不低于 100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上“销量”是指公司年报披露的全年
销量。
年度业绩目标 公司层面
考核指标
达成结果 行权比例(X)
P ≥ 100% X=100%
业绩目标达
成率(P)
P<80% X=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
注销。
若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任何一个行权
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当期可行权的相应比例的股票
期权不得递延到下一年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1,053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
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 权激励对象中:
个档次,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
确定: 1 等待期届满前,因离职、降
职(降职后不再符合激励条
年度绩效 A B C D E
评价结果 件)、岗位调迁、个人绩效
个人层面 考核为"D"或"E"的激励对
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N) 象共计 76 名,公司对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比例=当期可行权比
例×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2 等待期届满前,因降职(降
销。 职后仍符合激励条件)、个
人绩效考核为"C"的激励对
象共计 678 名,公司对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
票期权予以注销;
可 行 权 比 例 达 至 100% 或
(2)174 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中:
职(降职后不再符合激励条
件)、岗位调迁、个人绩效
考核为"D"或"E"的激励对
象共计 25 名,公司对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
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职后仍符合激励条件)、个
人绩效考核为"C"的激励对
象共计 92 名,公司对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
票期权予以注销;
可 行 权 比 例 达 至 100% 或
综上,首次授予共计 977 名激
励对象,预留授予共计 149 名
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可以
行权。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根据公司股东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
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次自主行权业务的代理券商
期为 2027 年 1 月 25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
上市交易。
占实际 2023 年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可行权数量
职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本的比例
(股)
总量的比例(%) (%)
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 15,430,439 22.11 0.18
(977 人)
注:本次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次自主行权业务的代理券商
期为 2027 年 1 月 23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
上市交易。
占实际 2023 年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可行权数量
职务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本的比例
(股)
总量的比例(%) (%)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149 人)
注:本次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
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
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
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薪酬委员会意见
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公司行权条件达成情况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为激励对象
申请股票期权行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97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已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本次行权的条件
已成就,本次行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
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