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99,354,7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40%)的控股股东中国
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9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
春光机所”)
(二)股东持股情况:长春光机所持有公司股份99,354,78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1.40%。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拟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增加的股份)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
期间除外)。
(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
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长春光机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
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