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仕达”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督导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鸿仕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421 号);2026 年 4 月 2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昆山
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3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6.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69.5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949.07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308 号
《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1) 金额(2) (3)=(2)/(1)
合计 19,420.43 5,783.81 29.78%
注: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募集资金账户支出金额,不包含募集
资金到账前预先投入募集项目金额。
截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昆山支行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昆山陆家支行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昆山支行
合计 - - 141,964,302.78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
行费用尚未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
为。前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
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
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
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徐辚辚 周蕾蕾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