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 年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
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 2025 年业绩水平未达到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要求,拟对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8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
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827.00 万份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合计注销
公司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19 名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对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878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
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153.22 万份予以注销。鉴于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6 年
权的股票期权为 13.12 万份,公司依照规定拟对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公司本次合计注销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879.26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
公司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2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334.50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5 年业绩水平未达到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要求,拟对 17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18.099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回购注销 2024 年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